税收优惠政策指南doc296重磅推荐!!-税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人为扣缴义务人。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 、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二 )税目和税率 营业税共设有 9个税目,采取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 具体税率如下: 、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 3%。 、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 5%。 ,税率 8%。 ,税率 5%~ 20%。 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幅度内决定。 从 20xx年 5月 1日起,歌厅、舞厅、卡拉 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部分娱乐业的营业税统一按 20%的税率执行。 (三 )计税方法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 =营业额 适用税率 四、关税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中国现行的关税是 20xx年 10月 29日国务院第 26次常务会议通过, 11月 23日以国务院令第 392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自 20xx年 1月 1日起施行。 (一 )纳税人 关税的纳税人为进口中国准许进口的货物的 收货人,出口中国准许出口的货物的发货人和中国准许进境的物品的所有人。 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由采购人缴纳进口关税。 由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业务,以委托企业为纳税人、外贸企业为扣缴义务人。 进口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其纳税人为物品的所有人、收件人或代理人。 (二 )税目和税率 关税税率分为进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和行李、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 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根 据有关法律和贸易实施情况,可以实行特别关税税率和报复性关税税率。 具体规定如下: (1)最惠国税率。 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2)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中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 (3)特惠税率。 原产于与中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特惠税率。 (4)普通 税率。 原产于上述 (1)、 (2)、 (3)款所列以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普通税率。 (5)暂定税率。 根据国家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实行的一种进口关税税率。 适用原则是: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6)关税配额税率。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关税配额内的,适用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外的,其税率的适用,按上述 (1)至 (5)款的执行。 (7)特别关税税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进口货物采取反倾销、反倒贴、保障措施的,其关税税率的适用,按照中国反倾销条例、反倒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8)报复性关税税率。 对违反与中国签订或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或相关协定,对中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国家或地区,对其原产于该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适用报复性关税税率。 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制委员会决定并公布。 出口关税税率,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中国出口关税税目 20xx年为 36 个,税率分别为 20%、 25%、 30%、 40%和 50% 5档税率。 对其中 23个税目的出口商品实行暂行税率,其中,有 16 个税目适用零税率,对其余 7个税目,税率分别为 5%、 7%、 10%和 20%.。 20xx年,行李和邮递物品按不同商品分为 10%、 20%和50%三档税率。 其中,烟酒,税率 50%;纺织品及其他制成品、电器用具、化妆品、照相机、自行车、手表及其配件、附件、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 税率 20%;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他制品、食品、饮料和其他物品,税率 10%.。 (1)进出口货物,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3)转关运输货物税率的适用日期,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4)因纳税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适用该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中国自 20xx年 12月 11日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以来,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逐步降低关税总水平。 关税税目税率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和降低。 20xx年,中国关税总水平由上年 %降至 12%,降幅达 %;在 7316个税目中,有 5332个税目的税率下调,降幅面达 73%. 中国关税总水平进一步下调为 11%, 20xx年,中国关税总水平 (算术平均税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率 )降为 %. (三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进口该货 物的成交价格,即买方实付和应付价款总额,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1)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4)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材料、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5)作为该货物向中国境内销售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的收益。 进口货物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2)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3)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税法规定,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由海关依下列次序估定完税价格: (1)与该货物同时或大 约同时向中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中国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与该货物进口的同时或大约同时,将该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第一级销售给无特殊关系买方最大销售总量的单位价格,扣除税法规定的销售利润、一般费用、支付的佣金、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等项目后的余额。 (4)按照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生产该货物的材料成本和加工费用,向中国境内销售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运入境内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5)以合理 方法估定的价格。 以租赁方式的进口货物,以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以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货物,以境外加工费和材料费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确定完税价格。 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及运至中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出口关税不计入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由海关依下列次序估定完税价格: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1)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 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按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材料成本、加工费用,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4)以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四 )计税方法 关税的计税方法是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或货物数量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计算征收。 计税公式为: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 =完税价格 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 =货物数量 单位税额 行李和邮递物品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进口税应纳税额 =完税价格 进口税税率 五、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占有和使用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中国现行的资源税是 1993年12月 25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从 1994年 1月 1日起实行的。 (一 )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征收 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二 )税目和税额标准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盐、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税目和税额标准如下:。 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税额标准为 8元 /吨~ 30 元 /吨。 指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税额标准为 2元 /千立方米~ 15 元 /千立方米。 指开采的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 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税额标准为 /吨~ 20元 /吨、克拉或立方米。 具体包括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 税额标准为 2元 /吨~ 30 元 /吨。 税额标准为 /吨~ 30元 /吨。 分为固体盐和液体盐。 固体盐的税额标准为 10元 /吨~ 60元 /吨,液体盐为 2元/吨~ 10元 /吨。 具体税额为:北方海盐,税额为 25元 /吨。 南方海盐,井矿盐、湖盐,税额为 12元 /吨。 液体盐,税额为 3元 /吨。 (三 )计税方法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以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计税公式如下 : 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 适用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 =自用数量 适用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 =收购数量 适用单位税额 六、农业税 农业税是对从事农业生产、取得农业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中国现行的农业税是 1958年 6月 3日由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96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实行的。 (一 )纳税人 农业税的纳税 人为在中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并取得农业收入的各类经济组织、农场、林场、养殖场、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寺庙、农民和其他个人。 (二 )计税依据 农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农业收入的金额,计算标准如下: ,按粮食作物的常年产量计算。 ,按照同等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常年产量计算。 、麻类、烟叶、油料和糖料耕作物的收入,参照种植粮食作物常年产量计算。 、其他经济作物等农业特产收入的核定计算方法和具体征税办法,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三 )税率 农业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并分级规定平均税率。 %,目前实际执行的农业税率平均税率为%。 但近年来农业税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一直不超过 %. 、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税的平均税率:新疆为 13%;甘肃、宁夏、青海为 %;广西、贵州、云南、陕西为 14%;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安徽、福建、河南为 15%;江西、广东为 %;内蒙古、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为 16%;上海为 17%,辽宁为 18%,吉林为 %,黑龙江为 19%,西藏自治区自定。 45年来,上述平均税率已在执行中陆续调整。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别规定所属自治州的平均税率和所属县、自治县、市的农业税税率。 、自治县、市的农业税税率。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县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地区规定的农业税税率,最高不得超过常年产量的 25%. (四 )计税方法 农业税采取实物征收、货币结算的办法。 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 =计税土地面积 单位平均年产量 适用税率 单位计税价格 七、农业特产税 农业特产税是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 现行的农业特产税是 1994年 1月 30日由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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