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粉车间员工管理手册内容摘要:

用品放在生产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 14 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可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 班 组长申请登记并佩戴离岗证 并要求不得超过 5 分钟(最多两个小时一次)。 第 15 条 对恶意破坏车间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 16 条 为保障车间纪律的严肃性,车间领导要求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同时要求车间管理与班组长严加管理。 确保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质保量生产。 二、考 勤管理制度 第 1 条 上、下班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 部门主管 签名确认才可。 打卡时,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罚 10 元。 第 2 条 下班 时,各班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等待打卡下班 ,否则罚款 10 元。 第 3 条 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厂区。 如临时有急事需外出者 ,须向部门主管提出请假 ,然后主管开出 临时员工出入单 之后方可打卡出去, 否则视为旷工。 第 4条 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生产 主管 签名批准交办公室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 第 5条 所有员工提前 10 分钟进行早会, 早会 、早操 必须人人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要事先通知班组长进行请假,否则 早会迟到一次 罚款 5 元。 第 6条 上班时间 不得迟到早退(如大批量生产,有特殊情况下,上下班时间另作安排。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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