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总结内容摘要:

对干警执法办案业绩的考 核。 从执法工作的具体环节上确保政法干警既公正廉洁执法,又理性文明规范执法。 (五 ) 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 围绕群众 “告状难”问题, 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2020 年以来,法院系统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速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 45%。 完善司法救助办法, 扩大司法救助范围, 对追索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案件以及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 保人员提起诉讼的案件一律减免诉讼费。 以开展“管理水平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检察系统设立电子检务监督平台,对所受理的审查批捕、起诉案件的承办人、受理结果等在电子屏幕上进行全程公示,明确规定了办案的操作程序、时限和要求,大大方便了案件当事人和来访群众的监督。 县委政法委每季度对政法干警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执法纪律进行一次明察暗访。 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纪检监察、案件监督、警务督查等职能机构的廉政监督作用,严肃查处执法活动中人情 8 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典型案件,进一步纯洁了政法队伍。 2020 年, 全县政法队 伍的群众满意度达 97%,同比上升 个百分点。 (六) 司法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 政法部门普遍建立健全和党外人士的沟通、通报、联络和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对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实行看守所监控录像与驻所检察室联网,强化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经常性监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官、检察官办理案件的监督制约。 先后 建立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向政法委员会述职制度和“两代表一委员”、司法监督员、群众代表公开评议执法制度。 一 是建立了“两查一访一满意”工作机制。 从政法系统抽 调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评查组、回访组。 督查组逐案督查领导包案和案件办理情况,推动解决疑难案件,并对报结案件审查把关;评查组对发现的有问题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评查,对执法办案有过错、有瑕疵的案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纪违法的政法干警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回访组对报结的案件逐案进行回访,看问题是否真正解决,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 通过全面督查、重点评查、逐案回访,推动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实现群众满意。 2020 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共 参与处理老户上访案 27 件,办结中央立要结果案件 26 件, 省市立要结果案件 48 件,市委政法委涉法涉诉办和县联席办先后交办的案件 60 多件。 二 是建立了困难救助资金制度。 为真正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工作目标, 2020 年 4月,县委政法委制定了《关于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困难救助资金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困难救助资金制度。 我县政法机关和信访、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涉法涉诉救助工作。 按照省市要求,我们主动向县委、县政府 9 汇报,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建立了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和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共 15万元。 与此同时 ,县委政法委和县信联办多方协调,还开展行政救助。 对一些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在进行教育稳控的同时,还注意帮助其解决家庭生活困难和问题。 三年来,全县建立救助专项资金 15万元,累计对 26案的 26 名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 万元。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三 是建立了责任查究制度。 按照“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纠正错误不放过,不追究责任不放过”的要求,对评查有问题的、结案后又上访的、新办案件引起上访的等类案件,逐案进行责任倒查,推动疑难案件的解决,遏制和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 2020 年集中处理活动中,责任 追究 5人。 四 是建立了执法巡视制度。 学习借鉴党委巡视的做法,结合我县 政法工作实际,创新加强执 法监督、解决信访案件的制度,对信访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进行巡视。 去年以来 , 共 派出 4 个巡视组,对 县级政法部门开展巡视。 把群众安全感指数较低、治安问题突出、信访案件较多的地方和部门确定为巡视对象。 通过巡视督促解决问题。 对信访案件,逐案交办督办,要求限期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要求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治理,限期扭转局面;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组织重点巡视,督促限期整改;对违纪违法的干警,督促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 理。 加强巡视成果运用。 巡视结束前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意见,限期整改;巡视结束后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先后 督促 公开执法制度 13 项,依照行业职能规范执法业绩档案,按人建档,把执法业绩档案作为执法人员绩效考评、升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 错责任的重要依据,运用执法档案加强对干警执法办案业绩的考核。 五 是建立了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报告、通报制度。 定期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县 通报,好的点名表扬,进度慢、工作质量差的点名批评,并直接向有关 县级 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和 10 乡镇党 委书记发督办通知。 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 单位和 部门,要求 一把手向 县委政法委 说明情况、做出检讨。 同时规定,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同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挂钩,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年底考核适当加分;完不成任务的,视情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重点管理或一票否决。 六 是建立了源头预防和治理制度。 针对个别部门、单位 “一边解决老矛盾、一边产生新矛盾”的状况,实行政法机关大接访、联合接访制度,直接和信访人见面并督促有关单位解决问题。 严格实行首办责任制和限期办结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和一次化解率。 建立了政法工作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选聘了 310 名监督员,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社会监督。 坚持“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经常主持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政法部门的评议,通过不同形式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狠抓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狠抓了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五项要求”、公安部“五条禁令。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