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阳学院学生手册内容摘要:

心和学院检查提供的成绩为依据进行, 例行检查 一次不合格该寝室直接责任人扣 2分 , 其他成员扣 1 分 ; 平时抽查不合格,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 1分, 寝室长每次扣 分; 关门或者态度恶劣者 加倍扣分。 ( 7)在就寝检查中,晚归一次扣 1 分,未经请假者未归一次扣 3 分, 一学期累计 晚归 3 次、无故未归 1 次、晚归或未归事件性质严重者 ,学院学生工 作办公室将对此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 8)学生在校期间须按时参加晨炼活动,如找人代替晨炼,一经发现核实后,双方予以通报批评,各扣 5 分。 累犯加重处理,直至处分。 ( 9) 晨读每迟到一次扣 1 分;旷读旷练 2 分;一学期累计晨读迟到三次或旷读 2次、旷炼 2次及以上者 、态度恶劣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并扣除相应品德分。 记实测评工作主要由院 团委 学生会及各班班 委 和 团支委负责操作。 每 两 月记实汇总一次,由班委 、 团 支 委 负责操作, 同学代表督查, 在规定时间内 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给与 审核校对,并由学生工作办公室 给与 及时公布。 (三)、评议是指每学期末各班全体同学依据测评量表对本班每位同学作出的评价,它主要包括政治与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学习态度和进取精神等方面。 (附测评量表) 同学学期互评成绩 =( 全班学生对该同学评议分 数 之和- n 个最高分之和- n 个最低分之和) /(全班人数- 2n), n=全班学生人数 10%(取整数) 同学学年互评成绩 =每学年两学期互评成绩和 /2 班主任 对德育的 矫正 分(学期) = 班主任依据 学生实际表现对需要 矫正 德育测评分的学生做出成绩 矫正 班主任 对德育的 矫正 分(学年) = 两学期 班主任对德育的矫正分之 和 /2 初阳学院学生工作手册 17 二、智育测评 智育测评以学生在考核学年所选课程成绩 (体育课、实践课和公共选修课除外) 和学分为计算依据 智育测评分= {∑课程 成绩 学分 }247。 {∑课程学分 } 百分制成绩与五级制成绩的转换 五级制成绩 =(百分制 成绩- 50) /10 两级制成绩与百分制成绩的转换 P=80 分 , F=59 分 三、体育测评 体育测评分= 体育成绩 90%+奖励分 奖励分: 在规定时间内体育锻炼达标等级优秀者可奖励 8 分,良好奖励 6 分,不合格扣 2 分。 凡被选入校、院体育团体集训队认真参加集训的,每学期分别酌情奖励 4 14 分(在本学期最后一个月加分)。 无故不参加训练者和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体育活动者在德育测评中按规定扣分。 获奖者依照获奖情况在 能力 测评中按规定加分。 体育达标必须良好 及 以上方能参加评优评奖。 四 、 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 主要指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形成的科研能力、创新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体特长以及专业技能等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一) 能力 测评成绩主要以学生实际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作为评价的指标。 科研和创新创造能力。 主要包括: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发现新事物、提出新见解、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如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学科和科研成果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科技学术论文以所载正式刊物为依据;学生拥有研究成果或在研制出科技产品,经专家、教授推荐和学校科研处审定,可适当加分。 ( 1)科技竞赛:主要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 /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构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财务信息化竞赛、“ CCTV”被英语演讲赛等九大竞赛。 高等数学竞赛按 九大科技竞赛同档竞赛的 2/3 标准 奖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 和一等奖分别 按以上九大竞赛省级竞赛 二 、三 等奖 奖励 ,其余奖项奖励逐级递减。 初阳学院学生工作手册 18 竞赛级别 一等奖 (第 1 名) 二等奖 (第 23 名) 三等奖 (第 48 名) 鼓励奖、优胜奖、参与奖 国家级 36 24 18 6 省 级 18 12 9 3 校 级 9 6 3 院 级 3 2 1 注:凡设 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对应一等奖奖励,其他奖项奖励逐级递减。 三人以上视为集体参赛,加分减半。 ( 2)专业技能竞赛 专业技能竞赛主要指各项为 增强专业学习兴趣 、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而开展的竞赛。 按照九大科技竞赛同档奖励的 1/2 标准奖励。 先进集体或者个人获得者以九大竞赛二等奖奖励的 1/2 标准奖励。 集体项目加分减半。 实验操作能力 全国专业实验操作技能类奖 按照九大科技竞赛同档奖励的 1/2标准奖励。 先进集体或者个人获得者以九大竞 赛二等奖奖励的 1/2标准奖励。 集体项目加分减半。 省级专业试验操作技能类奖 校级专业实验操作技能类奖 院级专业实验操作技能类奖 师范技能操作 全国 师范 技能类奖 省级 师范技能类奖 校级 师范技能类奖 院级 师范技能类奖 注:其他专业技能竞赛由学院学工办认定。 ( 3)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以正式刊物为依据(论文单位必须署我校校名、院名) 刊物级别 第一作者 第二、三作者 第四、五作者 独立完成 一级刊物 20 平分 16 分 36 二级刊物 10 平分 8 分 18 三级刊物 5 平分 4 分 9 初阳学院学生工作手册 19 组织管理能力。 学生干部指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各级学生社团负责人、 助理班主任、 各班班委、团支委、公寓团支委、专业联络员和寝室长。 对学生干部进行统一管理,分级考核,各级学生干部分别有在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各位学生干部 考核结果应在开学第一周内将考核结果 报学院, 学院予以认可,否则过期不补。 学院每学期 初 按《初阳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 主席团成员 和助理班主任 由学院团委 学生工作办公室 老师考核,各部部长、社团负责人、班长、班团支书、公寓团支由主席团负责考核,各部 副部长、干事、班委、团支委、公寓团支委、专业联络员、寝室长分别由各部部长考核。 学院团委 学生工作办公室 最后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相关人员考核结果进行 矫正 ,但必须说明原因。 考核结果主要分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学院按四个等级对学生干部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类别 优秀 良好 一般 不合格 校、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 6 5 3 - 3 校、院主席助理、正副部长、 助理班主任、 社团负责人、班长、班团支书、公寓团支书 5 4 2 - 2 校、院团委学生会 和 社团 干事、班委、团支委、公寓团支委、 专业联络员、寝室长 4 3 1 - 1 注:学生干部兼职按照学院职务 为第一职务, 以 权重 加分 ; 其他第二职务 权重 计算加分, 第三职务开始不予加分。 对班委 、 团支委 的考核要和班主任结合考评。 助理班主任只考核第一年工作。 人文素质 特长。 主要包括 参加除科研和创新创造能力部分规定的活动外 院 级 及 以上 的科技 文 化活动 或 其他 相关活动 , 以及在各级媒体上发表的非学术科技类文章等, 以相关证书 、 文件或职能部门证明 为依据。 项目级别 文 体 及其他科技文化竞赛 非学术科技类文章 发表 (篇) 国家级 按照九大科技竞赛同档奖励的 1/2 标准奖 9 初阳学院学生工作手册 20 省 级 励。 先进集体或个人获得者以九大竞赛二等奖奖励的 1/2 标准奖励。 集体项目加分减半。 5 地市、校级 按照九大科技竞赛同档奖励的 1/3 标准奖励。 先进集体或个人获得者以九大竞赛二等奖奖励的 1/3 标准奖励。 集体项目加分减半。 1 (封顶 5 分 /学年) 院级 (封顶 3 分 /学年) 工具类学习技能。 主要包括 外语、计算机、社会实践和实验操作能力。 项目级别 奖励标准 奖励 外语能力 六级 600 分及以上 6 六级 550(含)至 599 分(含) 4 四级 600 及以上 2 四级低于 425 分或第五学期 开始 六级低于 425 - 2 计算机操作能力 理科通过计算机程序员考试 、网络管理员 6 理科二级优秀,文科二级合格 4 社会实践能力 全国先进小分队或先进个人 或调查报告 9 省 级 先进小分队或先进个人 或调查报告 5 校 级 先进小分队或先进个人 或调查报告 3 院 级 先进小分队或先进个人 调查报告 1 社会实践成绩不合格 - 2 选修、辅修和第二专业、第二学位情况。 主要以获得的选修、辅修和第二专业、第二学位学分为依据进行加分 , 计算方式 =该学年第二专业或学位选读所得的 学分总和。 特殊表彰。 由学院另行制定标准,对学生的特殊优秀表现给予加分 ,以相关表彰文件或证书为依据。 项目级别 奖励标准 特别表彰 通报表扬 初阳学院学生工作手册 21 校级 6 3 院级 3 学院团委 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学生表现,可酌情给予 15 分奖励 ,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 附则 一、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学生评优评奖、免试保研和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测评总 成绩一学年总评一次。 二、 学院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分管领导、 团委 书记、辅导员、学生会主席等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1)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或修改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2)组织部署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3)对各班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及指导; 4)裁决综合素质测评纠纷,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的思想教育工作; 5)审定上报测评结果和评优材料。 初阳学院学生工作手册 22 三 、 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小组成员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 、专业联络员 以及 24名学 生代表组成,具体由班主任负责落实。 其主要职责是: 1) 按 照学院 布置安排本班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统一操作方法,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准备工作; 2)统计出智育总成绩; 3) 统计 审核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 成绩及时公示 ;审议公告和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评优结果; 4) 做好综合素质测评中的思想工作和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 、 测评结果与评奖评优:(具体见实施办法) 根据奖学金比例,按 综合素质 测评成绩与排序 为主要依据。 五 、 本细则由 学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权属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 、 本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初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 为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作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结合初阳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 一、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范围、比例、标准 评比范围:初阳学院学生 评比标准:每人每学年 特等奖学金 3000 元, 一等奖学金 2020 元,二等奖学金 1000元,三等奖学金 600 元,单项奖学金 200 元。 评定等级比例:一等奖学金名额占学生数的 15%,二等奖学金名额占学生数的 30%,三等奖学金名额占学生数的 35%,单项奖学金不限。 单项奖学金设: 1) 学习优秀奖; 2) 专业 技能奖; 3) 英语学习优秀奖 ; 4) 文体活动优秀奖 ; 5)社会工作 优秀 奖; 6)社会实践优秀奖 7)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8)校园文明建设奖学金 二、 获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 在满足获得奖学金 条件 的基础上, 在 全国数学建模和挑战杯等竞赛 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为一等奖学金当然获得者 ,并优先于其他条件满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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