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交单模式操作手册企业端内容摘要:

灰色)。  企业根据需要录入收汇申请金额数量(不得超过当前可收汇余额,否则系统不予通过),并选择结汇所用币值,  点击“提交”,向指定银行提出申请;点击“清空”,重新录入。  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一个“收汇申请业务序号”,请企业用户记录该序号,撤消申请或通知银行结汇时需提供此业务序号。 企业撤消收汇申请 点击“企业撤消收汇申请”,进入如下界面: 操作注意事项:  企业必须 录入 “收汇申请业务序号”,敲回车调用该序号对应的历史申请数据。 如不知道业务序号,可通过“业务数据查询”中的“收汇申请明细查询”功能获得,详见 “收汇申请明细查询”。  点击“提交”,向指定银行提出申请;点击“清空”,重新录入。 三、 收汇申请明细查询 点击如上图所示“收汇申请明细查询”,进入如下界面: 操作注意事项: 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业务状态,包括:全部、未核注、已核注、企业撤消。 系统会按设定情况分类查找数据。 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收汇类型,包括:全部、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比 例内、其它类、来料超比例、预收货款。 系统按设定情况分类查找数据。  企业必须录入查询月份或起止日期。  点击“提交”,向指定银行提出申请;点击“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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