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租赁协议内容摘要:

承包期内甲方不 得 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甲方向发包单位新兴管委会缴纳年地租。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 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按期 向甲方 支付 租 金。 乙方 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乙方改动或扩建 厂房及设备设施, 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买卖和转租所经营的土地,不准做其他用途(如开矿、取土、挖沙、建房等其他与农业无关的事宜) , 保证土地的合理运用,不违法开荒,不乱砍盗伐 ;在租赁期内,因乙方造成的违法乱纪行为,由乙方全权负责。 种子补贴、缴纳农业保险、修路集资、防火保证金、义务工等费用均由乙方缴纳,乙方享受保险理赔金和种子补贴金。 乙方在 租赁 土地期间,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 其他人做不正当的经济活动。 如出现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投入的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 自签订 协议 和交接之日起,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所出现的责任,。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