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钢铁公司职工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带徒、自学辅导、集中办班、外培等形式;考核内容有技术理论、操作技能和管理技能,培训教材由各单位选定;考核形式采取笔试、实际操作、模拟操作、技能答辩等形式。 6. 3. 3 新入厂和转岗职工上岗资格考核由各单位负责,考核结果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6. 4 培训效果评价 6. 4. 1 培训学时在 24 以上的(含 24 学时)培训班,要填写《职工培训信息反馈表》、《职工培训 效果评价表》。 6. 4. 2 培训学时在 24 以下的只需写出培训效果总结(信息来源可采用访谈、座谈会、跟踪评价、信息反馈等形式)。 6. 4. 3 以自学形式组织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办班单位要写出培训效果总结。 6. 4. 4 各单位每年 6 月和 12 月将上半年及全年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 6. 4. 5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6. 4. 6 培训效果评价执行〈〈职工培训效果评价管理制度〉〉 7. 培训基础管理工作 7. 1 组织机构 7. 1. 1 各单位要成立职工培训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7. 1. 2 各单位要设专职或兼职教管理人员。 7. 2 统计台帐 7. 2. 1 各单位统一设立《职工培训办班统计台帐》、《职工培训情况登记表》。 7. 2. 2 职工参加培训 24 学时以上的(取得资格证书的不限学时)、新职工、转岗职工和参加岗位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的职工,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情况填入《职工培训情况登记表》中。 7. 3 资料保存 7. 3. 1 办班单位要及时把培训信息填到统计台帐,保存培训班的相关原始记录。 7. 3. 2 各类考试试卷由组织考试单位负责保存二年。 7. 3. 3 培训班教师教案当年留存在办班组织单位备查。 7. 4 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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