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及验收规程内容摘要:
测量绝缘电阻, 阻值不应低于 0. 5Mft; 4 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通电试验。 3. 4 地下式变电站 3. 4. 1 地下式变电站绝缘、耐热、防护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压器绕组绝缘材料耐热等级应达 B 级及以上; 2 绝缘介质、地坑内油面温升和绕组温升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电力变压器第 1 部分:总则》 GB 1094. 1 和《地下式变 压器》 JB/ T 10544要求; 3 设备应为全密封防水结构,防护等级应为 IP68; 4 当高低压电缆连接采用双层密封,可浸泡在水中运行。 37 4. 2 地下式变电站应具备自动感应和手动控制排水系统,应 具备自动散热系统及温度监测系统。 3. 4. 3 地下式变电站地坑的开挖应符合设计要求,地坑面积大 于箱体占地面积的 3 倍,地坑内 }昆凝土基础长宽分别大于箱体底 边长宽的 1. 5 倍;地坑承重应根据地质勘测报告确定,承重量不 应小于箱式变电站自身重量的 5 倍。 3. 4. 4 地坑施工时应对四周已有的建 (构 )筑物、道路、管线 的安全进行监测,开挖时产生的积水,应按要求把积水抽干,确 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吊装地下式变压器,应同时使用箱沿下方的 四个吊环,吊环可以承受变压器总重量,绳与垂线的夹角不应大 于 30。 3. 4. 5 地坑上盖宜采用热镀锌钢板或钢筋混凝土板,并应留有 检修门孔。 3. 4. 6 地下式变电站送电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盖上应无遗留杂物,分接头盖封闭应紧固; 2 箱体密封应良好,防腐保护层应完整无损,接地可靠, 无裸露金属现象; 3 高低压电缆与所要连 接电缆及电器设备连接线相位应正 确,接线可靠、不受力。 外层护套应完整、防水性能良好; 4 监测系统和电缆分接头接线应正确; 5地上设施应完整,井口、井盖、通风装置等安全标识应 7 I 明显。 3. 5 工程交接验收 3. 5. 1 变压器、箱式和地下式变电站安装工程交接检查验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压器、箱式和地下式变电站等设备、器材应符合规定, 无机械损伤; 2变压器、箱式和地下式变电站应安装正确牢固,防雷接 地等安全保护合格、可靠; 3变压器、箱式和地下式变电站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并应 符合规定的安全警告标志牌; 4 变电站箱体应密封,防水应良好; 5变压器各项试验应合格,油漆完整,无渗漏油现象,分 接头接头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器身无遗留物; 6各部接线应正确、整齐,安全距离和导线截面应符合设 计规定; 7 熔断器的熔体及自动开关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8 高低压一、二次回路和电气设备等应标注清晰、正确。 3. 5. 2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和文件: 1 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 设计变更文件; 3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 图纸等技术文件; 4 安装记录、器身检查记录等; 5 具备国家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变压器、避雷器、高 (低 )压开关等设备的检验试验报告; 6 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4 配电装置与控制 4. 1配电室 4. 1. 1 配电室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并靠近电源,宜设在尘少、 无腐蚀、无振动、干燥、进出线方便的地方,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 的相关规定。 4. 1. 2 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的构件耐火 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其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规定。 4. 1. 3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启,门锁应牢固可靠。 当相邻配电室 之问有门时,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4. 1. 4 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应避免强烈日照, 高压配电室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 1. 8m。 4. 1. 5 当配电室内有采暖时,暖气管道上不应有阀门和中间接 头,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严禁通过与其无关的管道 和线路。 4. 1. 6 配电室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防护设施。 4. 1. 7 配电室内宜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4. 1. 8 配电室内电缆沟深度宜为 0. 6m,电缆沟盖板宜采用热镀 锌花纹钢板盖板或钢筋混凝土盖板。 电缆沟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4. 1. 9 配电室的架空进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进户支架对地距 离不应小于 2. 5m,导线穿越墙体时应采用绝缘套管。 4. 1. 10 配电设备安装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构筑物应具备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变压器、配 电柜等基础、构架、预埋件、预留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所 有金属构件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2 门窗及通风等设施应安装完毕,房屋应无渗漏现象; 7. ? 3室内外场地应平整、干净,保护性网门、栏杆和电气消 防设备等安全设施应齐全; 4 高低压配电装置前后通道应设置绝缘胶垫; 5 影响运行安全的土建工程应全部完成。 4. 2 配电柜 (箱、屏 )安装 4. 2. 1 在同一配电室内单列布置高低压配电装置时,高压配电 柜和低压配电柜的顶面封闭外壳防护等级符合 IP2X 级时,两者 可靠近布置。 4. 2. 2 高压配电装置在室内布置时四周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 4. 2. 2 的规定。 表 4. 2. 2 高压配电装置在室内布置时通道最小宽度 (ram) 柜前操作通道 配电柜布置方式 柜后维护通道 固定式 手车式 单排布置 800 1500 单车长度 +1200 双排面对面布置 800 2020 双车长度 +900 双排背对背布置 1000 1500 单车长度 +1200 注; 1 固定式开关为靠墙布置时,柜后与墙净距应大于 50mm,侧面与墙净距应 大于 200mm; 2 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 少 200mm; 3 各种布置方式,其屏端通道不应小于 800mm。 4. 2. 3低压配电装置在室内布置时四周通道的宽度,应符合表 4. 2. 3 的规定。 表 4. 2. 3 低压配电装置在室内布置时通道最小宽度 (ram) 配电柜布置方式 柜前通道 柜后通道 柜左右两侧通道 单列布置时 1500 800 800 双列布置时 2020 800 800 4. 2. 4 当电源从配电柜 (屏 )后进线,并在墙上设隔离开关及 14 其手动操作机构时,柜 (屏 )后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500ram,当 柜 (屏 )背后的防护等级为 IP2X,可减为 1300ram。 4. 2. 5 配电柜 (屏 )的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 2. 5 的规定。 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lOmm;手车 式成套柜应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 基础型钢应有可靠的接地 装置。 表 4. 2. 5 配电柜 (屏 )的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 项 目 mm/ iTI ram/全长 不直度 1 5 水平度 I 5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5 4. 2. 6 配电柜 (箱、屏 )安装在振动场所,应采取防振措施。 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 主控制盘、分路控制盘、自动装置 盘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 4. 2. 7 配电柜 (箱、屏 )单独或成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 2. 7 的规定。 表 4. 2. 7 配电柜 (箱、屏 )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nlln) 垂直度 i. 5 . 相邻两盘顶部 2 水平偏差 成列盘顶部 5 相邻两盘边 I 盘面偏差 成列盘面 5 柜间接缝 2 4. 2. 8 配电柜 (箱、屏 )的柜门应向外开启,可开启的门应以 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连接。 柜体内应装有供检修用的 接地连接装置。 j5 4. 2. 9 配电柜 (箱、屏 )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2 动、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紧密; 3 二次回路辅助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4 柜门和锁开启灵活,应急照明装置齐全; 5 柜体进出线孔洞应做好封堵; 6 控制回路应留有适当的备用回路。 4. 2. 10 配电柜 (箱、屏 )的漆层应完整无损伤。 安装在同一室 内的配电柜 (箱、屏 )其盘面颜色宜一致。 4. 2. 11 室外配电箱应有足够强度,箱体薄弱位置应增设加强 筋,在起吊、安装中防止变形和损坏。 箱顶应有一定落水斜度, 通风口应按防雨型制作。 4. 2. 12 落地配电箱基础应采用砖砌或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得低于 C20,基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平面应高出 地面 200mm。 进出电缆应穿管保护,并应留有备用管道。 4. 2. 13 配电箱的接地装置应与基础同步施工,并应符合本规程 第 7. 3 节的相关规定。 4. 2. 14 配电箱体宜采用喷塑、热镀锌处理,所有箱门把手、 锁、铰链等均应采用防锈材料,并应具有相应的防盗功能。 4. 2. 15 杆上配电箱箱底至地面高度不应低于 2. 5m,横担与配 电箱应保持水平,进出线孔应设在箱体侧面或底部,所有金属构 件应热镀锌。 4. 2. 16 配电箱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4. 3 配电柜 (箱、屏 )电器安装 4. 3. 1 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完整,附件齐全,排 列整齐,固定牢固; 2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不影响其他电器和导线束的 固定; 16 、 3 发热元件应安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两个发热元件之间 的连线应采用耐热导线或裸铜线套瓷管; 4 信号灯、电铃、故障报警等信号装置工作可靠;各种仪 器仪表显示准确,应急照明设施完好; 5 柜面装有电气仪表设备或其他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 应可靠接地;柜内应设置零 (N)排、接地保护 (PE)排,并 应有明显标识符号; 6 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4. 3. 2 配电柜 (箱、屏 )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 的导体间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表 4. 3. 2 的规定。 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于 12ra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 20ram。 表 4. 3. 2 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 (I啪 ) 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 额定电压 (V) 额定工作电流 额定工作电流 ≤63A 63A ≤63A 63A 【, ≤60 3. 0 5. O 3. O 5. 0 60U≤3∞ 5. 0 6. 0 6. 0 8. O 300U≤500 8. O 10. 0 lO. 0 12. 0 4. 3。 3 引入柜 (箱、屏 )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入柜 (箱、屏 )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避免交叉、固 定牢靠,电缆回路编号清晰; 2 铠装电缆在进入柜 (箱、屏 )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 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3 橡胶绝缘芯线应采用外套绝缘管保护; 4 柜 (箱、屏 )内的电缆芯线应按横平竖直有规律地排列, 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 备用芯线长度应有余量。 4. 4 二次回路结线 4. 4. 1 端子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j 7 1 端子排应完好无损,排列整齐、固定牢固、绝缘良好; 2端子应有序号,并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 大于 350ram; 3强弱电端子宜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 设空端子隔开或加设绝缘板; 4 潮湿环境宜采用防潮端子; 5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严禁使用小端子配大截面 导线; 6 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 1 根,不得超过 2 根。 对 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螺栓 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4. 4. 2 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2导线与电气元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螺栓连接、插接、 焊接或压接等均应牢固可靠,绝缘件应采用阻燃材料; 3 柜 (箱、屏 )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绝缘良好、芯 线无损伤; 4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 晰且不宜褪色;。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及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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