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内容摘要:

,当面填齐结算金额及 用途,留下客户单位电话及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对 预留密码的支票,应由客户将密码填写清楚。 14 支票及印章管理制度 ( 8) 顾客开好的支票,要审查支票的内容,自签发之日起有效 期十天(到期日为节假日顺延),业务项目与支票用途应 一致,大小写金额应一致,数字无涂改,支票与发票相 符,上述内容若有不符或支票残破,不能收取。 ( 9) 转帐支票起点为 100元,低于结算起点的业务或交易用现 金结算。 ( 10) 准确无误地填写和保管收取的支票,不得遗失和毁损。 ( 11) 业务人员、技术人员收取的支票应及时送交财务部,出纳 员根据规定将支票存入银行。 2.转帐支票 领用转帐支票应填写 “借款单 ”,明确注明用途、金额,依照 有关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凡签出的支票,一律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时间、用途、金额 (或限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或空额支票,对预留密码的 支票,出票同时填写密码。 需要报账的支票,由经办人填写 “支出凭单 ”,审批后方可办 理报账手续。 已经结账的支票,应将支票根连同有关原始凭 15 支票及印章管理制度 证附在一起制证记账。 支票签出后业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 理报账手续,签出未使用的支票在 10日内交回财务部。 如签发支票有误被退回的,应与其支票根一同加盖 “作废 ”戳 记,与正确支票附在一起入账,以备待查。 空白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别保管,分人保管,不得事先将空 白支票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和填写支票预留密码。 空白支票一律存入保险柜,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柜钥 匙。 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业务,履行转款 手续应附借款协议。 16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 (一) 目的 为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最大限度利用公司资源 ,维护财经纪律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会计准则 ,促使公司对外经济往来正常进行 ,特制定财产清查 制度 ,请 集团所属子 /分公司遵照执行。 (二) 范围 本制度主要规范资产的财产清查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三) 财产清查制度 1.财产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 ,通过对公司的各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 ,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对 ,确定各种财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有数 ,并查明账存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 财产清查一般包括 : 每年对财产物资进行的全面清查; 对银行存款、未达账项 ,每月同银行的核对; 各种债权、债务 ,每年年末进行定期核对; 实物、现金保管人员办理移交时 ,进行的清查; 财产物资发生非常损失 时 ,进行的清查; 17 财产清查制度 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司法部门、注册会计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对公司进行的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开始前 ,要建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 ,制定清查工作计划 ,明确清查范围,规定清查工作时间 ,确定具体工作人员的分工 和职责 ,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掌握财产清查的政策、制度、内容和方法等 2.财产清查的内容和要求 货币资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 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 ,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 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 ,以查明余缺情况。 除查明帐实是否相符外 ,还要查明有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 ,盘点结束后 ,应根据盘点结果 ,及时填制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并由检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长款、短款情况 ,要进行分析 ,明确经济责任。 银行存款的清查采用核对法 ,即将开户银行对账单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 记账逐笔进行核对 ,以查明帐实是否相符 ,在清查过程中 ,查找双方未达账项的余额 ,并据以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清除未达款项影响 ,以便检查双方有无差错 ,并确定银行存款实存数。 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 ,与银行存款的清查相同。 (2) 存货的清查 18 财产清查制度 存货的清查是指对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的清查 ,清查方法主要采用实地盘点方法 ,首先将材料物资账簿上的数量、金额填在 存货清查表 上 ,然后根据账存数对材料物资进行实地盘点 ,帐实差额作为盘盈、盘亏 ,对盘盈、盘亏金额要分析产生的原因 ,做出单独说明。 (3) 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的清查 ,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 ,将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记录情况与固定资产实物一一核对 ,包括明细账上所列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编号等 ,在清查 中发现固定资产盘盈或毁损 ,还要查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值、己提折旧额等。 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 ,要对其估价 ,以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估计折旧等 ,据以编制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报告单。 (4) 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 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 ,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清查 ,清查一般采用同对方核对账目的方法。 清查时 ,首先将各项应收、应付的往来款项正确完整地登记入 账 , 由财务部向往来单位发函证 ,如对方单位核对无误 ,应在函证上盖章后退发出单位;如对方发现数字不符 ,应在函证证明不符原因处签 章 19 财产清查制度 并注明金额后退回发出单位,或者另抄对账单退回 ,作为进一步核对的依据。 发出单位收到对方的回单后 ,对错误的账目应及时查明原因 ,并按规定方法加以更正 ,最后根据清查结果编制 “往来款项清查报告表 ”。 3. 财产清查的方法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 ,主要清查方法有以下几种 : 实地盘点法 , 抽样盘存法 核对帐目法 ,就是对债权、债务通过信函询证或派人调查进行核对的方法。 质量检查 ,就是根据各种财产的技术、范围对财产物资进行检查的方法。 4.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1) 认真分析财产清查发生问题的原因 ,并确定处理办法 财产清查出现帐实不符的主要原因有 : 1) 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益; 2) 量、计算、检验不准而发生的差错; 3) 计算登记账簿时的错误;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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