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请假制度内容摘要:

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附表:《请假单》 上海 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上海 xxx有限公司 篇二:公司请假制度 (完 整版 )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三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行政部存档。 二、请假期间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如遇突发事件 ,不能及时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应电话向部门 主管 /经理请假 ,并通报人事行政部 ,3 天以内请假的员工可以由部门的其他同事代为请假 ,并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交接手头工作 ,确保工作连续性 .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领导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由部门领导核定,人事行政部核准,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存档,否则请假不生效;员工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均以旷工论处。 二、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请假,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方式向部门领导报知 (短息无效),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附:有关证明请呈交以此作为请假依据 ,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员工请假 1 天经部门领导批准同意;请假 1 天到 3 天需要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字 同意才可生效;请假 3 天以上(含 3 天)部门领导核定,人事行政部核准,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部门领导请假,经总经理批准。 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将《请假条》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则请假无效。 五、假满之日均需到人事行政部销假 ,如确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须事先通知人事行政部及所在部门领导,在回公司后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批准后补办手续,否则依旷工论处。 第五章 各类假及规定 一、事假 私事假期间,扣除日全部工资。 请假期间适逢公休日,不另补假。 事假跨越公休日、节假日时,公休日及节假日不以事假计。 员工因公请事假,参加公司相关的活动及培训等公项,工资照常发放。 二、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 须提供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且需要和请假申请单一并交由人事 行政部。 员工班前患急病且需要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部门领导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 3 日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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