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审批工作流程内容摘要:

(一式一份,可选); 注: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出具环境影响登记表预审意见;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出具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水利、海洋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审批意见(一式一份) 许可程序: :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报表》(参照公示明白纸中标准样本填写),递交申请材料。 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合格,出具申报材料接收凭证。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审查人员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项目现场勘查。 :根据申报材料内容及现场勘查结果,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对具备审批基本条件的,出具办理意见告知书,书面告知 申请人环评文件类别(环境影响登记表),不符合审批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书面告知理由。 :申办人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附件,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出具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材料。 :审批部门在 5 个工作日内按法定程序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做出审批决定。 对准予许可的,发放批准 文件;不予许可的,发放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许可期限 :审批登记表 5 个工作日(法定期限 15 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事项名称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许可条件 : 、资源利用政策、清洁生产; 、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布局合理; 要求; ; 、法规、规章的规定; ,符合环保要求。 申请材料: 初步审查阶段: (一份); ( A4 纸一份); ( A4 纸一份);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委托书(原件一份);、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件除外)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字(无公章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阶段: (一式三份,需提供电子版文档,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名章); (原件一份,可选); 注: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出具环境影响报告表预审意见;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出具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水利、海洋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审批意见(一式一份,可选) 许可程序: :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审批申报表》(参照公示明白纸中标准样本填写),递交申请材料。 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合格,出具申报材料接收凭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审查人员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项目现场勘查。 :根据申报材料内容及现场勘查结果,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对具备审批基本条件的,出具办理意见告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环评文件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不符合审批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书面告知理由。 :申办人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附件,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 出具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材料。 :受理人在接受环评文件当天将项目情况在青岛碧海蓝天网站公示 5 天接受公众监督。 :审批部门在 7 个工作日内 ,按法定程序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 对准予许可的,发放批准文件;不予许可的,发放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许可期限 :审批报告表 7 个工作日(法定期限 30 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事项名称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一般项目报告书 [含报告表加专题 ])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许可条件: 、资源利用政策、清洁生产; 、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布局合理; ; ; 、法规、规章的规定; ,完成了技术评估,符合环保要求。 申请材料: 初步审查阶段: (一份); ( A4 纸一份); ( A4 纸一份);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委托书(原件一份);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件除外)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字(无公章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阶段: (含大纲)(一式三份,报告书、报告表需提供电子版文档;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名章); (一式两份); (一式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原件一份); (原件一份); 注: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出具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出具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水利、海洋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审批意见(一式一份) 许可程序: :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审批申报表》(参照公示明白纸中标准样本填写),递交申请材料。 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合格,出具申报材料接收凭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审查人员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 :根据申报材料内容及现场勘查结果,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对具备审批基本条件的,出具办理意见告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环评文件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加专题);不符合审批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书面告知理由。 :申办人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附件,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 否齐全,并出具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材料。 :受理人在接受环评文件当天将项目情况在青岛碧海蓝天网站公示 10 天接受公众监督。 :审批部门按法定程序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决定。 对准予许可的,发放批准文件;不予许可的,发放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许可期限: 审批报告书 15 个工作日(法定期限 60 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事项名称四:。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