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回避制度内容摘要:

共 3 页 对于被介绍人的面试,人事部门认为有必要时,由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 共同面试确定。 5 考核回避管理 凡公司在招聘、员工考评加薪、晋升、员工调动过程中,涉及到自己的配偶、亲属、入职介绍人或有特殊关系的人,考评者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公司在管理人员提拔、任免、培训选送时,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不得直接向有关部门推荐自己的配偶、亲属或有特殊关系的人。 公司不允许有上下级关系或存在权责利益的夫妻、三代以内的亲属在同一职能部门工作(指中心、分公司直接下属的一级部门)或同在财务、营销、物流部工作;不允许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配偶、亲属或有特殊关系的人在其本人直接或间接管辖的部门工作。 如出现上述情况,当事人应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回避;更不允许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将自己的配偶、亲属或有特殊关系的人员异动到本人直接或间接管辖部门工作。 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配偶、亲属或有特殊关系的员工牟取私利,而对其他部门主管打招呼、说情、施加压力等。 上 述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同一部门、同一业务单位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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