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要点(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4)企业发生的经营性借款费用,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向职工个人集资利息支出,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其利息支出的扣除,必须限定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利率之内,超过浮动利率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 审查所有债务在会计期末,是否正确计提本期利息支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结合实收资本项目的审计,审查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其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与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是否按规定已作税务调整。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企业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 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 不得在税前扣除。 但下述情况除外: 集团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所属企业申请使用,只是资金管理方式的变化,不影响所属企业使用的银行信贷资金的性质,不属于关联企业之间 的借款,因此,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从集团公司取得使用的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利息,凡集团公司能够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证明文件,其所属企业使用集团公司转贷的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利息,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 1企业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 13— 4 业务招待费的审核要点 评价业务招待费的内控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抽查业务招待费明细账重大的项目,追查支出原始凭证及货币资金账会计记录,从支的项 目、内容、用途数量和金额分析,审查其是否与企业的业务有关。 结合其他费用项目的审计,审查是否将业务招待费性质的项目,列入其他费用账以逃避列支限额限制。 结合收入项目审计,验证业务招待费列支限额计算的准确性,即: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 1500 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 5‰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 1500 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 3‰ ,应关注在计算销货收入或业务收入时是否已将销售退回及折让、增值税扣除。 审查企业申报扣除业务招待费,必须能够提供证明真实性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 提 中国最庞大的下资料库 (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第 14 页 共 33 页 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13— 5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审核要点 获取捐赠支出明细表,与明细账、总账核对是否一致。 审查各捐赠项目的捐赠书或捐赠协议,并与款项结算情况核对,确认支出已经发生。 审查接受捐赠对象是否为境内下列机构,而不是直接受益人。 ( 1)非盈利的社会团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中国文学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青年志 愿者协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 ( 2)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公益性组织; ( 3)国家机关。 审查捐赠支出是否用于如下方面:教育、民政、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救济。 必要情况下,可向捐赠对象函证或调查。 审查企业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以内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要进行税前调整。 企业向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0%以内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要进行税前调整。 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下列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捐赠额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 1)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 ( 2)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 3)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 4)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文化教育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企业向下列非营利机构的捐赠可全额扣除: 中国红十字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 13— 6 固定资产及折旧 的审核要点 评价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核对期初余额并验算计提折旧的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房产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应税项目是否申报。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计价按以下规定执行: ( 1)建设单位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 ( 2)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 中国最庞大的下资料库 (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第 15 页 共 33 页 ( 3)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 费、安装费等价值计价; ( 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的价值计价; ( 5)接受赠予的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无所附发票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确定: (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 7)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资产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理价格或者评估确认的价格确定: ( 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 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确定: ( 9)固定资产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大;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 1)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各、运输车辆、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人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 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 2)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己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不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接受捐赠的同定资产。 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 1)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 2)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应当估计伐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 3)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除国家已有规定者外,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 20 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10 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 家具等为 5 年。 企业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法。 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 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振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 中国最庞大的下资料库 (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第 16 页 共 33 页 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13— 7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摊销的审核要点 l、获取无形资产明细表,并与有关账户、报表相核对,且审查年初余额与上年度十计后年末余额是否相符。 审查各项资产的应计摊销额是否符合合同、协议和税法有关规定的年限,计算是否上确,是否与上年一致,改变摊销政策是否有依据或经税务机关批准。 审核无形资产的转让是转让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因有效期、受益期提前结束而需转销的情况。 审查企业对无形资产成本计价是否正确。 ( 1)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 2)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包括买价和购买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汇总计价; ( 3)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无形资产,应对研 究开发费用进行准确归集,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 审查无形资产摊销完毕后是否继续摊销。 除另有规定者外,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不得摊销费用。 企业外购无形资产的价值,包括买价的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无形资产,应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准确归集,凡在发生时已作为研究开发费直接扣除的,该项无形资产使用时,不得再分期摊销。 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或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出让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在不短于 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间内平均摊销。 企业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13— 8 广告费支出的审核要点 审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内发生的广告费支出可在销售(营业)收入 2%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审查企业属于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 的范围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而不包括经营体育文化商品 )和家具建材商城等 行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内发生的广告费支出可以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审查企业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 5 个纳税年度内,是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据实列支广告费支出。 中国最庞大的下资料库 (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第 17 页 共 33 页 审查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 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据实扣 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是否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审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公益广告的形式发生的费用是否也列作广告费支出,应视为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 5‰ 范围内据实扣除。 审查粮食白酒广告费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若扣除需作纳税调整。 审查企业列支的广告费支出是否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不可作为 广告费用在税前扣除。 13— 9 业务宣传费的审核要点 审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是否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 5‰ ,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要进行纳税调整。 13— 10 上缴总机构管理费的审核要点 审查企业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是否能够提供税务机关批复包括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的证明文件,总机构管理费提取(分摊)明细表、付款凭证,在批准的比例或额度内税前予以扣除。 审查企业支付给主管部门的管理费除在批准比例或额度内还不得超过其经营收入 2%以内予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要进行纳税调整。 审查企业是否存在提取总机构管理费后不上交的情况。 13— 11 业务佣金的审核要点 审查企业发生的佣金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有合法真实凭证; 支付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 5%; 符合上述条件的佣金可作为销售费用税前扣除,否则需要进行税前调整。 13— 12 社会保险缴款的审核要点 索取投保财产及保险费分析表,并与有关固定资产及保险费明细 账核对。 中国最庞大的下资料库 (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第 18 页 共 33 页 查阅保险合同清单,审查是否存在境内资产向境外保险公司投保情况,如存在,相应的保险费不能在税前列支。 审查投保项目的原始凭证合法性,并追查至银行存款账,确认保险费支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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