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环保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摘要:

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禁撞顶,限位器不准当作制动使用。 起吊物件时,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障碍,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并进行请修。 设备保养时,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 日保、周保、月保按要求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九、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工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让上岗。 电焊所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 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接地线不得接在有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或设备上。 电焊机要专人保管、维修,不用时切断电源,将导线盘放整齐,安放在干燥地带,决不能放置在露天淋雨 ,要防止温升、受潮。 焊接场地,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在有燃、爆危险的生 产区域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做好安全措施,专人监护后方可动火。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时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在潮湿的地方或雨天作业,要穿好胶鞋,做好防护措施。 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 在容器内工作,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采用 12V。 禁止在已经油漆或喷涂 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对受压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前,必须先进行检查,经过冲洗掉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动火前半小时进行采样安全分析,合格后再进行工作。 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上应有人监护。 焊工应遵守“十不焊割”规定,具体是: ① 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②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间、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和未办理动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 ③在容器内工作没有 12V 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 不能焊割。 ④未经领导同意,车间、部门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⑤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或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⑥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⑦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⑧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消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⑨在禁火区内如防爆车间、三乙胺等危险 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⑩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灌装汽油等能排出大量可燃气体)不能焊割。 十、气焊和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乙炔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 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有妥善堆放地点,周围不准明火作业、有火苗和吸烟,更不能让导线在气瓶上通过 . 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量超过 70%的铜合金制造的仪表、管子等零件与乙炔接触。 气焊和气割场所,必须有防火设施如消防栓、砂箱、灭火器材及盛满水的水桶等。 在易燃易爆区域附件进行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 注意清理现场,专人监护,保持距离,防止火星飞溅。 在露天作业,应有挡风装置等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的火灾。 风力大于 6级以上,应停止作业。 每个氧气和乙炔减压器上只许接一把割具,焊割前应检查瓶阀及管路接头处液管有无漏气,焊咀和割咀有否堵塞,气路是否畅通,一切正常才能点火操作。 点燃焊割具应先开适量乙炔后开少量氧气,用专用打火机点燃,禁止烟蒂点火,防止烧伤。 每个回火防止器只允许接一个焊具或割具,在焊割过程中遇到回火应立即关闭焊 割具上的乙炔调节阀门,再关氧气调节阀门,稍后再打开氧气阀吹掉余温。 严禁同时开启氧气和乙炔阀门,或用手及物体堵塞焊割咀,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发生器内发生爆炸事故。 氧气瓶、乙炔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气胶管为红色。 胶管不能互换,工作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磨损、老化、扎孔、裂纹等情况,如有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严禁把点燃的焊割炬放在操作台上而人离开工作岗位。 工作完毕、工作间停、工作点转移之前应关闭瓶阀,盖上瓶帽,确认没有起火危 险后,才能离开现场。 十一、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避免安全事故,创造良好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1.普通行车必须由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视力和听觉,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操作;带操作室的行车应由市级劳动管理部门另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行车操作者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3.有操作室的行车,行车司机进出操作室,应由固定梯子上下,严禁在行车轨道上行走,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登上行车、维修平台及行车轨道。 行车禁止吊运人员、气瓶等。 4.严禁开动挂有“故障”标牌的行车,严禁超负荷使用和超额定合闸次数( 120次 /小时)使用,开车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桥梁上。 5.开车前,应检查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钢丝绳、吊钩、吊具等主要附件,确认完好、可靠,进行空车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6.使用拖拉线电气启动开关,绝缘必须良好,并正确按动电钮,不准同时按下两个使行车按相反方向运行的电钮。 开动前试点动电钮,确认方向后,方可开动。 吊运过程中操作者应注意站立的位置。 操作者需随行时,应位于工件侧后方,不允许牵着行车走 ,严禁撞击或推动另外的行车。 7.行车在运行中,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行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每次开动前,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严禁吊件从人头或设备上越过,确需吊至设备上时,工件最少应高于设备 以上。 8.吊运过程中,指挥信号要统一,起吊时手不准握在钢丝绳与物件之间或滑轮上,重大的物件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吊具可靠、吊挂平衡、制动良好,然后升至适当高度,缓慢运行,不准将重物长时间悬挂空中,还应随时注意钢丝绳是否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两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消除,严重时应及时报告,由专职维修人员处理。 9.行车吊物应遵守直行直走原则,沿通道运行。 禁止猛打倒车或突然变换方向、速度,行车到达限位器或吊件到达终点时,应放慢速度,确认安全再缓缓落下吊件。 10.行车不准带病运行,检修行车属高空作业,专职修理人员必须经过车间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并穿戴好防护用品方可进行,附件、工具等不得从高空扔下。 11.禁止斜拉以及起吊埋在地下的固定物件。 禁止使用行车吊拉校直弯曲的物件或撞击其它物件。 12.工作完毕,将吊钩升起至离地面 2m 左右,吊钩上不得悬挂工件,并切断电源。 13.生产区各主要车间每跨柱子的适当位置均装有行车急 停按钮,以备行车电器失灵时,紧急切断行车电源实现紧急停车用,操作者应熟知急停按钮位置,非紧急情况严禁触摸。 1带操作室的行车应有人在地面指挥方可进行吊运,指挥信号不明或未理解信号含义绝不乱操作,吊运物件时指定一人指挥,不得听多人的信号。 15.操作者对其在操作行车方面的一切动作,负有责任。 十二、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穿戴好劳保用品。 只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持证操作人员才允许操作叉车。 叉车禁止搭乘其他人员。 启动前检查水、机油、燃油、刹车油是否正常;有无泄漏、变形、松动;刹车、灯光、喇叭、轮胎及轮 胎气压等是否正常可靠。 检查蓄电池电极柱导线有无松脱,蓄电池是否有电等情况,忽视检查会缩短车辆寿命,在恶劣情况下将会导致事故发生。 工作前擦去底板、脚踏板及操纵杆上的油、脂或水。 启动前确认:叉车周围无人;前后换向杆处于空挡 人坐稳后方可操作,叉车启动前,调整好座椅位置,便于手、脚操纵。 叉车鸣喇叭示警后再启动。 起步、转弯、后退应鸣号,确认方向安全行驶。 检查发动机及关联部件时,关掉发动机,尤其注意保持和风扇、风扇皮带距离。 检查水箱或消声器时,注意不要被烫伤。 确保在定期检查中更换“关键安全 零件”。 一旦发现车辆工作不正常,应停车并报告管理人员。 ①若高位保养(如门架、前、后灯等)应注意安全,防止夹住或滑落。 ②如果报警指示灯亮或其它故障出现,应将车辆开到安全处,进行检查并排除故障。 ③如出现漏油、漏水、漏气、门架起升时发生故障、车辆在路上运行发生故障等情况,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轮胎漏气应就地修换。 ④保养、维修时,注意手、头、身体可能触及的部位碰到棱角、锐边,防止划破、刮伤。 ⑤故障车辆挂上“故障”牌加以提示,维护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并拔下车钥匙。 不得使用明火 检查燃油油位、电解液或冷却水有无泄漏。 检查电瓶、加注燃油或检查燃油系统时,不许吸烟,以防爆炸。 发动机运转时不得向油箱加油。 工作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叉车运行路面是坚实、平整的混凝土路面或适用于车辆运行的相类似路面。 1 操作前,预热叉车至水温 70℃;操作结束后待发动机空运转一会再熄火。 水温高于 70℃时,切勿打开水箱盖。 1叉车在封闭空间内工作时,应确保有足够的通风口。 不要在封闭空间内工作过长时间,因为排烟有毒。 1叉车行走时切勿上下车,上、下车时等叉车停稳并使用叉车的安全踏板和安全扶手。 1停车时停在平地上,拉起手制动,禁止停在陡坡上。 若必须停在小坡 道上,一定要用楔块垫在轮胎下,货叉降到地面并略前倾,关掉发动机取下钥匙。 1驾驶叉车必须集中精力,操作时应平稳、准确。 避免急停、急开或急转向。 1控制速度并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规则。 出入厂门、路口及转弯处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 /小时;车间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 /小时;夜间行驶,在远距离不平的路面上容易失误,应控制速度并能安全制动,灯光必须齐全。 1注意行驶方向,保持良好视野。 驾驶员头、手、脚不得伸出驾驶室外。 1不允许其它人坐或站在货 叉、托盘、叉车上。 人严禁在货叉下站立或行走。 1下坡行驶时,发动机怠速运转,同时应断续地踩制动踏板。 运行中,保持标准运行状态,即货叉离地 15~ 30cm 行驶。 2带侧移器的叉车货叉负载升高时不要作侧移操作,以免叉车失去平衡。 2通过垫板或桥板时,确认其正确固定并有足够的强度承受叉车重量,预先检查工作场地的地面状况。 2搬运有碍视线的超长超大货物时,须倒车行驶或由向导引导,由向导引导时,必须确实理解其手、旗、口哨或其它信号的意思。 转弯或在狭窄的通道上行驶时必须充分注意前后端,留心其它人员 是否在叉车的运行区域内。 2在拥挤的场所作业时,倒车和转向时须十分小心,注意观察车间卷帘门高度、岔道及其它障碍物,防止压伤他人和后轮胎被割破。 2确保货物重心平放在两货叉最佳位置,避免重心放在叉尖,在凹凸不平的路面行驶需要更加小心。 2叉车运行应远离乙炔、氧气瓶和化学物质,消声器排出的废气有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危险。 2负载时倒车下坡、前进爬坡,空载与负载时相反,不要在坡道上转弯,以免倾翻。 2负载运行时,门架后倾并尽量降低货物高度。 2避免急刹车或快速下坡,避免急停、急开或急转向,以免 货物落下或翻车。 紧急制动危险。 叉车完全停下后方可换向行驶。 3根据所装货物的形状和材料,选择适当的属具和工具。 小件货物必须使用托盘。 ①不要用绳索挂在货叉或属具上起吊货物,绳索可能会滑脱,如有必要,让有吊装操作资格的人用吊钩或起重臂实施。 ②注意不要让货叉触及路面,装卸货物应与路边石隔开 10cm 左右,以免损坏路面和路边石。 ③禁止用人作为附加平衡重。 3各种属具,如旋转夹、平抱夹、侧移叉、起重臂等,它们只能专用。 如需改装属具,必须经总调许可。 严禁自己改装属具和货叉。 3防止护顶架被高处货 物击中。 挡货架保证装载稳定。 不允许使用无护顶架和挡货架的叉车。 3严禁将头、身体伸进门架与护顶架之间。 一旦夹住,就有生命危险。 严禁将手伸入内、外门架之间。 3从堆垛中取货物时,应鸣号示警,正面进入该区域,并将货叉小心地插入托盘和货物。 3禁止以高速装载货物,货叉起升前应确保货物固定可靠。 起升货物前略作停顿,确定无障碍物后再起升。 3保证货物捆包牢固并平放在两货叉上,禁止用单叉起升货物。 3叉车在倾斜地面时不要起升货物;避免在坡道进行装卸作业。 3货物堆高不要超过挡货架,不可避免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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