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附件材料内容摘要:

所吸烟,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取暖。 保证临时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道上堆物、堆料。 氧气瓶与乙炔瓶按有关规定分隔存放,作业时必须距明火 10m以上。 指定义务消防员,成立兼职消防队,定期组织演练。 选购安全网等物品时,应选用阻燃型产品。 1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不合格的消防器材必须立即更换,定期对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1加强安全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火意识。 临时用工培训管理制度 各工程处成立临时用工领导小组,负责本处辖区内工程项目部的临时用工的招收、培训、管理等工作。 招收临时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同时结合施工的实际需要,不得招用年龄在 55 周岁 以上的临时工。 招用的临时工必须体检合格后进入施工现场。 禁止使用外地盲流民工,招收临时工必须成建制招用。 民工在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且考核合格,教育的内容与本企业职工相同,教育考核资料由项目部保管。 项目部必须与每个临时工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临时工与企业职工在项目部享受同样福利待遇,同工同酬,各单位和部门不分亲疏、一视同仁。 积极组织临时工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逐步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实际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意识。 依法为临时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对遵章守纪、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所有工程项目部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项目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发生轻伤事故,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工程处进行汇报;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项目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工程处、公司总部及施工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汇报。 公司总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县建管局汇报。 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进行,事故发生后,应保护事故现场。 ( 1)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 2)保护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 ( 3)因抢救受伤害者,需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 4)仔细记录或进行拍照、录像并保持记录的准确性。 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部门,做好有关事故物证、人证和其它事故事实材料的收集。 根据事故调查组的意见,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对伤亡事故经济损失进行统计。 ( 1)用于伤亡者的费用; ( 2)物资损失; ( 3)生产成果的减少; ( 4)因劳动时间的丧失而引起劳动价值的损失; ( 5)因事故引起的其它损失。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形成书面的事故报告,向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1)背景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企业基本情况。 ( 2)事故描述: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破坏程度、事故类型及事故性质。 ( 3)事故的原因。 ( 4)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 5)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对现场进行整改、防范,并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 育。 1各项目部每月按时上报事故统计报表,企业总部汇总后按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1事故发生后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 1事故处理报告由安全科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根据本企业施工的实际情况,可能产生由于水泥尘引起的水泥尘肺、由苯、甲苯、二甲苯、甲醛引起的各种苯中毒、由电焊等引起的电火性眼炎等职业疾病。 一、水泥尘肺 危害源:水泥尘肺的危害源是水泥尘 产生原因:工人在进行水泥搬运、散装水泥放料、拨料、搅拌等作业过程中,易产生水泥尘。 防治措施 ( 1)贯彻 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 2)上岗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等教育,告知其本工种的危害性。 ( 3)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 4)搬运水泥、投料、拌和时要动作准确、用力得当,避免水泥尘飞扬。 ( 5)有条件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地区,使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 ( 6)清扫作业场所时,应先洒水、后清扫。 ( 7)降低劳动强度,改善生活条件,工人班后洗澡。 二、电光性眼炎 危害源:紫外线 产生原因:由于电焊、气割等作业中产生紫外线,紫外线对眼睛引起损伤,从而 引起电光性眼炎职业病。 防治措施 ( 1)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件》,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 2)上岗前进行专业安全知识教育,并告之本工种的危害性。 ( 3)配置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其正确使用。 ( 4)焊工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5)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严格控制加班。 ( 6)定期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破损的应立即更换。 三、苯中毒 危害源:装饰装璜材料 产生原因:装饰装璜作业中使用的木板、胶及油漆等材料中含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等危害因 素,聚集至一定浓度后对人体造成伤害。 预防措施 ( 1)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 2)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培训,告之其本工种的危害性。 ( 3)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和督促其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使用。 ( 4)选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装饰装璜材料。 ( 5)保持工作场所室内通风,降低有毒气体浓度。 ( 6)合理安排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 (四)企业各工种安全 操作规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一) 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熟知本工种的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 2— 3 米,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拆除围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一层,拆一层,不得一次拆除到顶。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 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停止使用应 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撤把溜放。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1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 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二) 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上下脚手走斜道。 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 伤人。 山墙砌筑完毕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在屋面坡度大于 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 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和安全立网。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 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三)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 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垫木。 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 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支设 4m 以上的立杆模板,四周必须顶牢。 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 4m 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超过 ,保持进料速度均匀。 刨厚度小于 ,长度小于 30cm 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 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 3cm,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1操作圆盘锯前应检查锯片,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1操作圆盘锯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1刀部要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 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 4mm。 1禁止使用开口螺丝 槽的刨刀,装刀要拧紧螺丝。 (四)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 2m。 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木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架,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张设安全网。 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机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 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阻塞,应卸压检修。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 ,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 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五)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钢材、半成品应按规格、品种分类堆放整齐,制作场地平稳,工作台稳固,照明灯具有网罩。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 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 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挟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 不得任意拖动;切短钢筋应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机械运转过程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 操作对焊机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 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板,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对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 弯曲钢筋时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1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侧,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1调头弯曲 ,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六)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架子工搭设脚手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 5cm 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 20—30cm 为宜,凡是腐朽、扭曲、裂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 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上。 禁止使用钢管拼装简易提升井架。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 墙件以上二步。 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严禁将外径 48mm 和 51mm 的钢管混合使用。 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1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内,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 1脚手架搭设完,需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使用。 1拆除时,需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1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 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 2 步。 1拆除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七)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合适的灭火器灭火。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 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施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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