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x股份待岗人员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十条 待岗人员进入再就业指导中心流程: (一) 由所在部门向再就业中心提出书面报告 (拟待岗人员的基本情况、待岗原因、拟待岗人员个人意见、所在部门意见等 ); (二) 再就业指导中心对报告进行初审; (三) 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 (四) 再就业指导中心将总裁办公会审批意见通知所在部门; (五) 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待岗人员,并向其明确待岗人员管理办法; (六) 待岗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再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并填写《 待岗人员登记表》。 第四章 就业支持 第十一条 再就业中心为待岗人员提供各类就业支持,积极协助待岗人员的就业安置。 第十二条 待岗人员再就业安置采取公司推荐和自谋职业两种方式,对于待岗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公司将积极提供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帮助。 第十三条 主要就业支持措施包括: (一) 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待岗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培训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70%(从再就业培训基金支出 ),个人承担 30%; (二)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积极推荐合格的待岗人员内部转岗就业; (三) 搜集外部就业信息,为待岗人员推荐介绍就业机会; (四) 根据市场需求和待岗人员特长组织劳务输出。 (五) 对于自主创业且能为其他待岗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的待岗人员,公司将根据所提供的就业机会数量给予一定的补偿。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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