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标牌施工合同内容摘要:

他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的工程款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结构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罚款。 九、事故处理 乙方有责任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 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十、争议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采取下列方式解决争议:依法向张店区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 2)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一、承诺 乙方承诺按照法律 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 6 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十二、文物保护 在工程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 4小时以内通知甲方,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解除 如果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发包人与甲方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 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7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篇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合同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合 同双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在。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