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育人导师制度内容摘要:

导师和学生的前提下对师生的互选做适当调整,最后确定导师与受导学生,以保证每位导师带徒计划的完成;⑹导师和受导学生见面签定协议,规定师生双方承担的义务与职责。 并记入档案。 六、 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的各项 工作制度 ,从制度上保证全员育人导师制的全面、有效的落实。 (1)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制度。 导师对每位被导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追踪学生成长轨迹。 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 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修养、兴趣爱好的一般状况;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等。 导师根据被导对象的不同分别从学业成绩及原因、品德行为缺陷及原因、兴趣爱好及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制订发展措施。 对每月的表现和每次考试成绩进行逐一登记并分析对照。 (2)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 导师坚持每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 并要求受导学生每周一次以成长周记的形式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导师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3)家校联络制度。 在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宣传阵地的主导作用。 导师要主动接待家长来访、电话或信件等多种形式,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反馈学生的在校表现,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并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 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密切与家长联系,整合学校和家庭的力量共同教育学生,建立“导师家访记录表”并把有关过程记录在案,有据可查。 (4)个案研究与会诊制度。 各年级组每月集中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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