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定最新内容摘要:

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 和抽堵盲板作业等 特殊 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 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7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隐患排查范围包括: 1 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2 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3 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 公司 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 2)消 防站及消防泵房; ( 3)空分装置、空压站; ( 4)点火源(包括火炬); ( 5)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 6)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5 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 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 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 (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工艺管理 隐患排查情况包括 (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密闭电石炉安全生产重点防控措施》执行) : 1 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 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2 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 1)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 /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 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 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 4)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 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 2020〕 116 号) 电石生产工艺安全控制要求包括: 设置紧急停炉按钮;电炉运行平台和电极压放视频监控、输送系统视频监控和启停现场声音报警;原料称重和输送系统控制;电石炉炉压调节、控制;电极升降控制;电极压放控制;液压泵站控制;炉气组分监测、报警和联锁;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和声光报警装置等。 宜采用的控制方式包括:将炉气压力、净化总阀与放散阀形成联锁关系;将炉气组分氢、氧含量高与净化系统形成联锁关系;将料仓超料位、氢含量与停炉形成联锁关系。 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阀、重力泄压阀、紧急放空阀、防爆膜等。 ( 5)火炬系统的安全性; ( 6)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 的隐患。 3 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 1)工艺卡片的管理 ,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 4) 煤气作业 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 隐患排查包括: 1 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 1) 生产管理组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 公司 设备管理制度; ( 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并严格履行各自职能 ; ( 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2 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 1) 炉气中氢气、一氧化碳、氧气等炉气分析的在线检测仪,电石炉 DCS 监控系统设置氢气、氧气高报、高高报声光报警信号。 并实现联锁停车。 定期进行检测校验,确保监测数据准确。 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 2) 电石炉冷却循化水系统备用设备维护到位, 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 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 ( 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 5)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3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 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 4)特种设备的管理档案是否健全; 第二十五条 电气系统 隐患排查包括 1 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 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 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 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 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 3)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 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 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3 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第二十六条 仪表系统 隐患排查情况包括: 1 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 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 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 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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