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奥泰自动化工程公司20xx年公司考勤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向部门主管申请,由部门主管报给主管领导;部门经理请假,首先向主管领导请示,然后报给总经理批准。 若发现部门员工请假未登记,在处罚的同时,扣除部门主管 100 元。  请假一天以内时,报请主管转呈人事部门核准;  请假二天(含)以上,报请部门经理、总经理行政部转呈总经理核准;  请假批准后,应将其担任工作安排妥当后方可离开。 (3)凡一天内早、晚均未登记且未向部门经理或计财部请假者作旷工处理,以此类推。 迟到三天以上者除按 规定扣发工资外,并报公司领导处理。 (4)员工在上班时间内,除因业务或工作需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员工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请假;各部门经理外出时需告行政(人力资源)部。 所有人员外出前均应在前台登记。 如发现未向部门经理请假外出并未在前台登记者,视作旷工处理。 (5)员工如因公事不能直接到公司上班登记,需提前一天告知部门经理,同时由主管经理通知考勤员;下午外出如果在下班时间不能返回公司,需在离开公司前告知部门经理,同时由主管经理通知考勤员或在途中打电话告知。 上述情况下考勤员均应在考勤卡上做好记录,若考勤员没能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进行登记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考勤员 20 元,同时,处罚主管经理 100 元,罚款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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