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电站财务制度-福建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并上报总部由总部按规定作行政处 理。 (二):伙食费 根据福建分公司的实际情况标准如下: 福州办事处共 9 人(包括保姆和外雇人员一名),加上有时代理商在此吃饭,每月定为 2500 元。 龙岩办事处 2 人,每月定为 900 元。 莆田专卖店 1 人,每月定为 480 元。 如超过以上标准的,超过部分由办事处人员分担。 (三):业务招待费 业务开支以“业务客观需要,节约”为原则,非业务需要而发生的招待费不得报销。 业务招待费开支必须与伙食费严格区分。 业务招待费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项目 时间 自 何 处 至何处 交通费 住宿费 餐费 招待费 杂费 合 计 月 日至月 日 月 日至月 日 月 日至月 日 合 计 第 5 页 共 9 页 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审核者必须严格把 关。 如有特殊情况确不能取得正规发票的,必须说清原由并经财务和经理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销。 ( 四):手机费 手机费以“实际需要”为原则,根据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以下规定: 1:金勇每月报销最高限额为 900 元。 2:陈志艇每月最高报销限额为 300 元。 3:包克淼每月最高报销限额为 200 元。 4:晏清波每月最高报销限额为 200 元。 5:王贤淼每月最高报销限额为 400 元。 6:手机报销以正规发票为准,低于最高限额的按实际报销,超额自负。 7:各分公司必须将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名单上报财务部。 年内如有新增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必 须先申请后报销,报销起始时间以公司批准日为准。 (五):电话费 办事处电话遵循“公私分明、私话自付、长话短说、严禁浪费“的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规定每月办事处人员私人用话限额 30 元,超额自付(按电话局明细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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