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电站财务制度-安徽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除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他人 3 不 得乘坐软卧,如乘坐者则由乘坐者自行负担软卧票面金额的30%。 ;餐费在标准内以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超标准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个人供应餐饮或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报销餐费。 如无符合规定票据则改为补贴方式,分别为早餐 5元、中晚餐各 15 元。 杂费凭正规票据报销,无补贴。 已报销手机费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 业务招待费 招待工商、税务、商场经理等相关人员要先电话或书面向经理上报批准,因各办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准备而在外招待的要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客人留宿也需要两人以上签字证明。 报销必须提供 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 伙食费 各办按原总部标准加保姆工资为最高伙食费额度,不得超出,否则自负,合肥分公司因人数较多,月标准为 3000 元。 促销费 商场的促销费要根据与商场签订的合同来付款,各办人员不得随意向代理商许诺给促销费,否则后果自负。 运费 仓库收发货由仓管员付款后取得对方收据(注明件数、金额),市内运杂费由送货员付款开单报销(注明次数、金额) 费用报销程序 各办费用单据要分类粘贴,由经手人签字,主 任预审签字后先行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确认,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权追回所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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