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电站财务制度-北京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月 日至月 日 月 日至月 日 合 计 第 5 页 共 10 页 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审核者必须严格把关。 ( 四):手机费 手机费以“实际需要”为原则,考虑到北京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以下规定: 1:分公司经理(吴建标)每月报销最高限额为 700 元。 2:副主任(汤光晓)每月最高报销限额为 100 元。 3:市场管理人员(吴月通)每月最高报销限额为 150 元。 4:市场开拓人员(吴士威)每月最高报销金额 300 元。 5:市场开拓人员(盛英乐)每月最高报销金额 250 元。 6:手机报销以正规发票为准,低于最高限额的按实际报销,超额自负。 4:各分公司必须将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 名单上报总部财务部。 年内如有新增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必须先申请后报销,报销起始时间以公司批准日为准。 (五):电话费 办事处电话遵循“公私分明、私话自付、长话短说、严禁浪费“的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规定每月办事处人员私人用话限额 30 元,超额自付(按邮电局明细单为准)。 通话时发现闲聊,私话费用严重超额的处以超额部分的 10 倍予以重罚。 商场、专卖店电话费标准为 第 6 页 共 10 页 ( 1) 北京市范围内的自营专卖店最高限额为 150 元。 ( 2) 分公司驻外办事处电话费最高限额 200 元。 ( 3) 北京市区自营商场电话费最高限额为 100 元。 ( 4) 以上话费如有超额,超额部分由使用者自行负担(以电话单为准)。 (六):医药费 办事处人员日常购买的药品,花费的医药费一律不予报销。 如遇大额医药费支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分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副总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 (七):办公费 购买办公用品应遵循实用、适价、节约的原则,谁使用谁负责,如造成毁坏,由责任人赔偿。 办事处需指定专人购买办公用品。 (八):其它不得报销的费用 个人购买的书籍不得报销 个人日常医药费用不得报销 个人购买的衣物不得报销 不住分公司已 租。某水电站财务制度-北京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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