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津贴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监事(除监事会主席)每人每年 20xx0 元人民币。 第四条 建立独立董事奖励津贴制度。 对工作业绩突出或有特殊贡 献的独立董事,经董事长提议、董事会讨论同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可一次性给予独立董事 500010000 元的奖励津贴。 3 第三章 津贴支付方式和条件 第五条 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的津贴每年度支付两次,每次支付其年度标准的 50%,支付日分别为公司年报、中报公布后的 10 日内。 第六条 公司依据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支付津贴,凡未亲自出席且未按规定委托他人出席公司要求参加的相应会议(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根据会议签名记录,每缺席一次,扣减本人年度津贴的 10%。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下列情况,经监事会核实,公 司将停止向其支付津贴: (一) 未履行《国投华。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津贴方案(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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