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内部保卫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⑷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⑸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⑹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⑺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补救; ⑻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各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 3.车辆段、客车、信号、调度、站台、仓库、工程工地及其他5― 3 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经消防监督机构审定的防火重点单位,必须从严管理,狠抓落实。 4.要害部位必须落实保卫责任人、岗 位责任制、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值班护卫制度。 5.企业的财物管理,必须采取下列防骗、防盗、防抢、防火措施: ( 1)对外部经济往来,应核对当事人的证件、委托书、资金真实性以及其他有关的履约能力等情况; ( 2)现金、有价票证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存放部位应安装防盗设施及技术防范报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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