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输送管道自动喷粉抑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送审稿内容摘要:

耐压 按 GB。 交变湿热试验 按 GB/T 中试验 Db方法进行。 温度 40℃177。 2℃,相对湿度 93%177。 3%条件下,持续时间 12d。 控制器非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测试。 试验后,在 条规定的条件下保持 2h,再测试其功能和耐压、绝缘电阻。 低温工作试验 按 GB/T Ab:低温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严酷等级:高温 0℃177。 1℃ , 周期 2h。 试验后,测试其性能。 高温工作试验 按 GB/T Bb:高温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严酷等级:温度 40℃177。 1℃,周期 2h。 试验后,测试其性能。 贮存温度试验 低温贮存试验 按 GB/T Ab方法进行。 在温度为 40℃177。 3℃条件下,持续时间为 16h。 控制器非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测试。 试验后,在 试验箱中恢复到 2h,测试其功能。 高温贮存试验 AQ — 2020 7 按 GB/T Bb方法进行。 在温度为 60℃177。 2℃条件下,持续时间为 16h。 控制器非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测试。 试验后,在试验箱中恢复到 2h,再测试其功能。 冲击试验 按 GB/ 中试验 Ea方法进行。 峰值加速度 500m/s2(50g),脉冲持续时间 6177。 1ms,脉冲波形为正弦波,冲次数三个面各三次,共九次,在 ,测试其性能。 振动 试验 按 GB/。 频率范围 10Hz~ 150Hz,加速度 50m/s2(5g),每直线上扫频循环 10次。 试验时为非包装﹑非工作状态,试验后 ,在 , 测试其性能。 按 GB/T 试验 Ed 规定的方法进行。 试验台面为松木板,跌落高度 ,跌落 3 次。 试验完成后,在正常试验条件下放置 2h后测试其性能。 按 GB/T Ea方法的规定进行。 将传感器包装后固定在强化模拟汽车运输振动台上,模拟解放牌卡车,以 40km/h的速度,在 3级公路振动条件下行驶 200km,不进行中间测试。 试验后,外观检查传感器紧固件及电缆插座不应松动、脱落。 在 ,测试其性能。 装置通电后,检查是否有 有电源指示、电源欠压显示、抑爆器通断检测显示功能。 a)装置置于正常工作状态, 先不连接抑爆器, 使用 模拟信号 ( 火焰传感器处于 四周密封环境(无光) ) ,用数字万用表测试传感控制器件的输出;然后接上 抑爆器 ,再用上述信号触发,观察 抑爆器 是否被启动。 b)用模拟信号 (火焰传感器处于 1 烛光 火焰( 5m 处) 重复 a)试验。 c)装置置于正常工作状态, 工作 15d后,重复 a)和 b)试验 ,重复 、。 试验条件 a) 干粉灭火剂 用量:≤ 20kg/m2( ABC 粉剂)。 b) 爆炸试验管道:设计压力 ≥ 2Mpa;管道长度 60m。 c) 爆炸气体 : 全管道充体积百分比浓度为 % ~ 10%的 CH4 与空气混合物。 d) 抑爆器后部 每隔 3m 安装 1 个火焰传感器,共安装 3 个。 e) 点火源:三只 8工业电雷管 用 引火药头。 试 验步骤 AQ — 2020 8 a) 在管道末端,用 厚度为 ~ 聚氯乙烯塑料薄膜封闭管道,构成甲烷爆炸性封闭气体,点火源安装在距管道初始端。 b) 传感器安装在距点火源 5m,抑爆器安装在距点火源 25m,点爆 CH4与空气混合物,用火焰传感器测试爆炸火焰到达位置。 试验进行 6次。 ( 抑爆性能试验示意图见图一) 1— 点火源 3— 自动喷粉抑爆装置 传感器 4— 抑爆器 7— 测试用火焰传感器 图一 抑爆性能试验示意图 6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自动喷粉抑爆装置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如表 3所示。 表 3 自动喷粉抑爆装置 检验项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装置外观 O O 2 控制器件响应时间 O O 3 控制器件对火焰触发条件 O O 4 抑爆器指标 — O 5 装置防护性能 — O 6 装置最高表面温度 — O 7 装置火花点燃试验 — O 8 装置本安参数测定 O O 9 装置爬电距离、电气间隙 — O 10 装置绝缘电阻 △ O 11 装置耐压 △ O 12 装置交变湿热 — O 13 装置工作温度 — O 14 装置贮存温度 — O 15 装置冲击 — O 16 装置振动 — O AQ — 2020 9 17 装置跌落 — O 19 装置运输 — O 20 装置正常工作性能 O O 21 装置工作稳定性 O O 22 装置抑爆性能 — O 注:“ O”表示必须检验项目;“ — ”表示不检项目 , “ △” 表示只做常态 出厂检验 a) 批量生产的 自动喷粉抑爆装置 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b) 逐台检验的项目中,有 1 项不合格,则该台产品判为不合格。 型式 检验 3 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取得相应的防爆合格证。 ,按 GB/ T 10111 随机抽取 1 套,按表 3 规定进行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结构、材料及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b) 正常生产时每 3 年检验一次; c) 停产 6 个月恢复生产时; d) 国家相关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中如 有一项不合格,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取产品复检,仍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型式检验时,表 3 中 1 项不合格 , 判该 批 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自动喷粉抑爆装置 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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