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后勤管理制度汇编(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办理报废手续。 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二、赔偿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 按其原价的 50%赔偿。 由于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 1000 元以上,按 10%赔偿; 1000 元以下按 30~50%赔偿; 1 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各类物品发生损坏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 财产管理制度 一、分类编号,登记建帐。 根据学校财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的特点,按照一定的标准,把校产分为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三大类,固定资产不论是购入、自制、调拨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编号 ,逐项登记、造表册。 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类帐及明细帐。 坚持每月底由会计根据保管员的验收入库单及报销单登记入帐的做法,做到帐物相符。 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又要保持一定的库存数量。 三、建立《库存材料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月底时会计与保管员核对余额,并互相签字负责。 某中学后勤管理制度汇编 (二 ) 四、购物验收制度。 购货物,必须带实物和发票经保管员验收登记签字,领导审批,出纳才能付款,以防弄虚作假。 五、领发登记制度。 领取物品必须办理领物登记手续并签字,以明责任,防止校产的漏洞和遗失,掌握校产的去向及用途。 六、保管责任制度。 各 组、室需要的办公用具,电工、炊事等必需的工具,学生的课桌凳,寝室的床铺、玻璃等均应在期末办理交接手续。 把保管责任落实到班、组、室及每一个人。 七、赔偿制度。 凡是损坏、遗失校产者,决不姑息迁就,一定照价赔偿。 八、学校财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采购工作制度 根据政府采购的条件规定,修订完善我校的采购工作制度: 一、学校所有的采购工作,必须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国资管理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各处室根 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如实地提出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写明申请采购的品名、数量、规格、用途,同时提供参考价格、产地、质量要求、有关售后服务要求等采购要素。 在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讨论通过后,由申报人填报《采购申报单》,经处室领导签字后,呈报学校、校长。 三、由校长召集学校国资管理、采购领导小组,相关处室的领导、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研究审批各处室提出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计划。 四、由学校国资管理、采购领导小组,相关处室的领导、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对确定采购物品的价格、产地、质量要求、有关售后服务要求等采购要素,进行市 场考察。 五、遵循“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优良的售后服务、不准得任何形式的回扣”的采购原则,确定几家质量信得过的厂商进行考察、洽谈。 最后确定大家都认可的一家厂商进行实质洽谈、签订工商部门监制的采购合同。 凡 5000 元以上的采购工作,必须呈报县政府采购办审批后,进行采购。 六、无论是县政府采购办采购,还是学校组织采购的物品,都必须经校产管理员、各相关处室使用人、保管人同时签收,确保如数收货、归库。 校产管理员、各相关处室使用人、保管人同时在正规税务发票上签注收货意见。 交各处室领导核实签字。 某中学后勤管理制度汇编 (二 ) 七、校产管理员、会计及时 将采购的物品,记入有关的资产总帐、分类帐。 八、各处室领导将签注、核实的正规税发票,连同送货单、采购合同等附件,呈送校长审批同意后,交财会人员办理付款事宜。 大额采购的货款支付,严格按照县政府采购办的文件办理。 财会人员有权拒绝给违者办理付款事宜。 九、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主任负责与县政府采购联系办理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等具体工作,并组织实施具体的采购系列工作。 十、任何人员违反采购法律法规,按照具体事实,给予党纪、政纪、经济的处分。 触犯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一、学校所有 的在 3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工作。 凡在1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工作。 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修建领导小组实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三、严格实施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依据县计经委、建设局审批的投资计划批复建设规划的“一书两证”工程项目报建表,以及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图纸,向投标办公室呈报学校建设工程的有关招投标工作。 在招投标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进行工程标书的编制工作。 在招投标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公告工作。 接受符合工作建设要求的工作单位持证来校进行工程投标的报名工作。 合同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投标单位的资审工作。 严格执行绝密的异地工程标底的编制工作。 严格执行工程标书的发售、发标、工程标书释疑等工作。 在监察、公证、招投标办公室监督下,进行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的工作,进行保密的评标工作。 在监察、公证、招投标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建设工程的开标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招投标纪律,以公证处的公证书,确保中标单位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严格按招投标核收的“中标通知书”,进行工程合同的 签订。 建设工程竣工时,严格按“中标通知书”、工程增减签证单、工程变更通知等资料,进行工程决算,并报审计部门审计。 严格按“审计通知书”进行某中学后勤管理制度汇编 (二 ) 工程决算工作。 四、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纪律。 有关人员不得在具体工作中泄漏工程标底的编制单位和地方;不得在开标前泄漏标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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