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税服务厅制度内容摘要:

响。 坐下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联 合办税服务厅制度汇编 时身体要和桌面垂直,不要腰背弯曲。 (三) 待人热情,给人以亲切的感觉。 (四) 神情乐观。 工作无论怎样繁忙或遇到不顺心的事,都要坦然自若, 要让人感受到税务工作人员的涵养。 (五) 工作出现空闲,不准把腿架在工作台上或伏案睡觉。 (六) 在工作时间不准吸烟和吃东西;不准边工作边与其他同志闲谈;不准在工作间搭肩挽背;不准嬉笑打闹。 (七) 工作时间不准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八) 上岗前不得喝酒及含酒精类饮料。 第 八 条 税务人员要讲文明,有礼节。 (一) 税务人员之间互相称呼,要正规、亲切。 (二) 对外来人员一般称 “ 同志 ”。 (三) 日常工作期间 要使用文明用语。 杜绝说忌语和禁语。 (四) 待人接物时应按照您好 —— 请坐 —— 倒水 —— 办事 —— 再见的程序办理。 (五) 遇有参观人员或上级领导视察时,要自行起立,并主动问好或答话,当客人走过后,大方落座。 (六) 工作人员遇到个别办税人员说脏话或不礼貌、无理取闹时,要有涵养。 (七) 工作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如停电、微机出现故障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联 合办税服务厅制度汇编 或身体不适等情况,要主动向办税人解释,并请给予理解,一般应说: “ 请大家谅解,由于出现故障,我们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请大家稍候 ” ,同时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第 九 条 办理税务事宜服务 质量规范。 (一) 服务纳税人应做到: “ 五个服务 ” —— 微笑服务、敬语服务、主动服务、周到服务、灵活服务,使纳税人感 到热心、诚心、细心、耐心、顺心。 (二) 按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各窗口全面实行限时服务。 (三) 与办理税务事宜的办税人见面时,应有迎声,纳税人离去有告别声。 (四) 提供咨询服务时,应当仔细聆听,耐心解释,回复内容做到规范、完整、有理有据,不得刁难纳税人。 (五)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资料不全或不清楚办理程序的,应当将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等一次性告知纳税人。 (六) 当办税人员询问与本人工作无关的 涉税 事宜时,不得推诿或不按规定办理。 (七) 当纳税人出现误解或出言不逊时,不得与其争吵、争辩,要耐心做好解释工 作,并及时向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报告,妥善解决。 (八) 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出现差错,应当主动致歉。 (九) 下岗前,应清理工作台,处理好一日内的待处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联 合办税服务厅制度汇编 事务,维护好微机,关闭电源,闭好门窗。 如遇有交接斑,应处理好交接事宜。 第九条 如有违反本规范,按照 办税服务厅考核和系统 目标考核 办理。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联 合办税服务厅制度汇编 七 办税服务厅 绿色办税通道服务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 乌尔禾区 国 、地 税机关与重点企业之间的工作联系,更好地为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为弱势群体提供及 时、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努力构建科学发展、和谐共赢的新型征纳关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绿色办税通道”是为部分纳税信誉较好的大中型企业、弱势群体所提供的一种便利快捷的纳税服务通道和纳税服务形式。 其服务宗旨是:通过与纳税人的直接联系沟通,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税收公正执法、科学管理、诚信服务环境,促进企业和谐创业、加快发展。 第三条 纳税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协调绿色办税通道建设工作,负责对纳入绿色办税通道的企业急需办理的涉税事项、重大复杂的税收问题等进行协 调、处理,在办理时简化程序,跟踪办理,实行特事特办,帮助企业及时解决问题。 第四条 绿色办税通道 的服务对象如下: (一) 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特指办税服务厅服务); (二)纳税信用等级 A 级纳税人; (三)重点税源企业。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联 合办税服务厅制度汇编 第五条 符合绿色办税通道条件的纳税人,由导税服务务人员直接引领到办税窗口或绿色通道窗口。 第六条 绿色通道办税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人负责。 要安排专人负责企业的税收政策咨询、税法宣传培训、业务受理,享受“随时申报,随时审核,及时办理、业务代办”无障碍式服务。 (二)优先办理涉税事项。 在办税服务厅可以不排队,直接到窗口办理涉税事项。 (三)限时完成涉税审批。 涉税审批、涉税申请、涉税认定、出口退免税审核等业务凡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能够解决,并且不需要实地核查的项目,要求当场办结;其他按照办税事项提速、法定时限规定的最短时限完成。 (四)主动征求意见。 征询企业对国地税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纳税服务的要求,并据此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内容和措施。 第七条 违反本制度,纳入系统目标考核,对个人除责成其改正外,视情节轻重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 八 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联 合办税服务厅制度汇编 八 办税服务厅服务投诉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自治区国 、 地税《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 畅通渠道 , 接受监督。 公开 宣传介绍各级 国 、地税网站、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 、 市区两级监督 投诉电话,并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意见箱、意见簿,多渠道受理涉税投诉事项,接受纳税人监督。 第二、办税服务厅内 公布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及大厅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岗位(工号)和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 对纳税人投诉事项, 办税服务厅 值班轮值科长及时受理投诉事件,做好 记录,轮值领导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转交相应税务机关,作为对被投诉人的考核依据。 对纳税人投诉事项不能处理的,轮值领导及时转办。 第 四 、 受理 投诉事项: 大厅工作人员 应 受理 而不受理 涉税项目 的 ; 接件人对办税所需申报材料故意或因业务不熟不讲清楚,造成纳税人办一件事二次以上 (含二次 )补充材料的 ; 大厅工作人员在对各类项目的办理过程中未按承诺要求办理 的 ; 大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影响办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联 合办税服务厅制度汇编 事效率和服务效果的; 办理服务项目出现差错且不及时改正的。 第 五 、投诉调查。 对受理的投诉件, 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一般性问题,由值班人员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调 查核实, 调查应做到事实清楚、客观公正。 第 六 、投诉处理。 对纳入大厅办理的涉税业务,大厅工作人员不受理责令受理,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大厅工作人员故意或因业务不熟不讲清楚所需申报材料,造成纳税人办一件事二次以上 (含二次 )补充材料的,由单位在月度、年度考核时扣减相应分值; 对未按承诺要求办理。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