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电公司企业标准-物资部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物资管理 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 (二) 审 核后写出评审报告,提 交物资部。 第十四条 现场质量监督 (一) 采购质量的监督 1. 对产品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质量 监督 ,检查 材质报告、 质量合格证书 、 验收 质量记录 并 进行确认。 2. 对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变质、受损、污染而影响产品性能的物资进行处理。 (二) 工艺与工序质量的监督 1. 检查生产企业的产品制造工艺方案和工序质量控制计划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文件。 2. 检查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及有关标准、程序文件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文件。 3. 检查特殊工序的设备精度、操作技能及作业环境等因素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文件。 (三) 产品检验与试验质量监督 1. 检查原材料、半成品与成品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检定规程、检验方法、工作环境等是否符合规定。 2. 检 测数据与记录的准确可靠程度。 3. 对不合格品进行监督管理。 (四) 产品包装与 储 运质量监督 1. 检查产品包装 的 技术方法 、 包装材料与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2. 检查 发运技术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备。 3. 储 存场所、条件和期限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4. 检查产品运输方式和条件是否影响产品质量。 ( 五) 产品 环境和安全 监督 1. 检查 产品 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标准。 2. 检查 产品 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 六) 检查分析质量记录 1. 着重检查分析设计更改记录、工艺更改记录、工序质量控制记录、检测设备检定与标准记录、质量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及产品性能试验报告等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管理 质量记录。 2. 证 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 、国家、行业 规定。 3. 现场质量监督过程中,监造人员对较大的质量问题要发出 “ 监造通知单 ” ,要求生产企业实施质量改进。 4. 凡检查和验证产品质量时, 必须 填写《产品质量见证表》并由生产方和监造人员共同签字见效。 5. 必要时抽检一些零部件质量,填报《零部件检测记录表》。 6. 定期编写《监造报告》,报告产品质量状况,交流监造工作情况,报送需方 或 监造单位。 第十五条 签发监造证书 1. 通过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和现场质量监督,确认产品质量合格,在产品交付时签发《物资监造 合格 证书》。 2. 签发 《物资监造 合格 证书》 必须 写明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出厂日期、检测项目与实测数据、监造结论等内容。 ,监造人员应对物资监造工作中全部文件与资料进行分类、存档 第十六条 对监造不负责任者,扣罚奖金,对监造成绩突出者,建议公司给以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在分管物资部副总领导下,由物资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十八条 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与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挂钩。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物资部。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管理 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计划管 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资计划管理就是依据国家有关物资的方针、政策和市场供需情况,用计划来组织、领导、监督、调节物资的申请、分配、供应和经营活动的一项管理科学。 第二条 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防止积压,减少浪费,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工程进度,保证计划的严肃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中物资计划管理主要指基建工程期间所需物资计划编制、审批、供应、领用等管理规定。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 为更好地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好物资供应,服务电力工程建设,物资计划的编制必须依据充分,审批完善,做到有项目 、有计划、有金额,并且切实可行和准确可靠。 第五条 物资需用申请计划的编制主要以董事会和公司制定的年、季、月度工程项目进展计划和办公、生活实际需要为主要依据。 (一) 根据年度工程项目及工程设备材料清册,综合编制工程设备材料计划。 (二) 根据工程及办公所需编制固定资产计划。 第六条 编制物资计划具体要求 (一) 物资需用计划应由使用部门编写。 (二)物资需用计划由计划申请人填报,职能管理部门、公司领导会签后一式二份交物资部。 (三)编制物资需用计划应按设备、配件、材料等分别填报。 (四)物资需用计划应按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单位、数 量以及项目、用途、需用时间等表印格式填写齐全。 (五)若订货、加工需要,技术部门或物资使用单位应按要求提供备品备件图纸、图号目录、技术规范等资料。 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管理 (六)属于时效性较强的材料,编制计划必须注明用料时间、用料进度,防止材料过期而失效报废。 (七)编制物资需用计划要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基建期间标准项目物资消耗定额、事故备品储备定额、通用材料消耗定额,做到既保证供应又减少库存积压(耗材实行零库存管理)。 (八)物资需用计划编制部门负责人及编制人应对计划的准确性负责。 第七条 物资计划的审批与变更( 妥否,请领导商定 ) (一)通用耗材及办公用品需用计划由申请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经营副总、总会计师审批。 (二)属于主、辅机配件、大宗材料的,工程设备部、计划合约部会签,公司技术总监、生产副总、总经理会签后执行。 (三)经审批完毕的物资需用计划,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工程项目的变动或特殊原因需改动计划的,主管副总批准。 第八条 物资计划申报时间。 (一)进口设备、备件、管材以及主机配件、大宗材料等生产周期长、运输距离远的提前三个月申报。 (二)通用材料、工程清册材料,当月 25 日前报下个月计划。 (三)特殊情况主管领导签批即可申报,无特 殊情况,原则上不审批零星物资需求计划。 第九条 物资计划的实施。 (一)物资部计划员根据物资需用计划,核对库存并进行综合平衡,分析市场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分类拟定采购计划,由物资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计划员根据采购计划进行比质比价采购、加工、订货。 (二)物资到站、库后,物流员及时提货、验收、入库,通知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三)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时,固定资产办理红领料票,消耗材料办理通用白领料票。 (四)领料票必须有领用人、使用部门领导签字。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在分管物资部副总领导下,由物资部负责检查 与考核。 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管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与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挂钩。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物资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管理 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物资采购管理是依据有关法律、政策、物资管理体制,明细需要资料、明细资源量资料、订购物资特点、公司内部条件及产品图纸和说明书等所进行期货或现货的合同订购和市场采购的经济活动管理。 第二条 为规范公司采购管理行为,使采购的物资达到适用、及时、齐备、经济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 理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 公司所需各类物资的采购由物资部统一归口管理,各部室不准擅自对外联系订购。 第四条 物资部计划员根据批淮的物资需求计划,查实库存量,编制实际采购计划,报本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 第五条 物资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物资政策,熟悉物资供应渠道,了解市场信息,严格按计划采购,遵守就地就近,比质比价择优订货原则,采购程序为制造厂 —— 专业公司 —— 商店。 第六条 采购计划执行前,要认真核实,做到规格型号明,数量用途清,掌握需用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订购任务,对数量多的物资,做到适时分批进货,利于运输和保管,防止积压。 第七条 在办理采购、加工、订货业务中,必须先考察生产厂家的业绩,产品质量、价格,生产能力和服务态度。 坚持“货比三家、优质价廉、交货及时、先近后远、勤购择优”的原则。 加工订货必须严格按计划、图纸和技术要求办理,有关资料必须由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八条 订购物资必须确保质量,原则上验收合格后付款,根据物资不同类别,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生产许可证、装箱单及有关技术资料一并交仓库作为验收凭证。 第九条 物资部人员应经常到仓库、部室、施工现场了解对物资质量的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管理 意见,如发现规格不符或质量低劣,应及时联系退换。 第十条 物资采购原 则上按类划分,必要时集中统筹管理,凡去外省市洽谈订购业务的必须统一安排,以节省人力和财力。 如遇有技术问题须由工程部门派人参加时,应提出理由,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 第十一条 计划员、物流人员必须作好采购日志,及时反馈采购信息,注意收集与电力工业有关的新产品、新技术并积极建议推广利用。 第十二条 物资订购合同,按“物资合同管理标准”执行,采购任务完成率必须保持 98%以上,力争 100%。 第十三条 在订购物资业务过程中,严禁以权谋私,应遵循廉洁奉公,个人不准拿回扣,不准进行不正当的物资经营活动,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第十四条 违反公司廉正建设有关规 定,按公司廉正建设管理规定处罚,构成违法犯罪者移交司法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在分管副总领导下,由物资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与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挂钩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物资部。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管理 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物资合同也称物资购销合同,即物资供需双方为明确经济责任所签订的确定供应关系和具体供应办法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物资合同管理就是对订货合同的审查、执行、考核等一系列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为规范 物资合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了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合同管理内容与要求,适用于物资合同的综合管理。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 物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 标投标法》,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 签订物资合同应遵守合法的原则、计划的原则、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七条 签订物资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含运输、包装、结算等)、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要求。 第八条 物资订货合同审批权限( 妥否,请领导商。某发电公司企业标准-物资部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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