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十三种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到位。 4) 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培训工作。 所 有职工都积极参与煤矿防治水知识培训,夯实防治水相关知识,提高职工素质。 5) 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制、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6) 严格执行井下探水规定。 建立满足生产衔接需要的专业化探放水队伍,配齐配足探放水设备。 、 7) 建立注浆专业队伍,负责注浆堵水工作。 8) 对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及时按规定编制探放水设计,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 探 后采”。 9) 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留设防隔水煤柱,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10) 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业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11) 在防治工作要科学分析水压大小,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严格落实“有疑必停、有险 后 撤”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2) 在每月初的生产计划中首先安排探放水计划。 13) 所有采掘活动必须在已经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14) 采掘队进入之前必须履行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手续。 15) 在开拓、掘进、回采封闭等设计编制及实施中,要有防治水机构的审查意见,以达到优先介入、优先施工的目的。 18 水害隐患停产撤人制度 工作面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矿井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矿井 水害应急预案,根据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的路径,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人员马上撤 离到安全地点或者升井,向值班负责人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 报,并将水患情况通报周边所有矿井。 当发生突水时,矿井应当立即做好启动强排系统的准备,配合永久排水系统,进行排水作业。 工作面出水征兆 ( 1)煤壁(或巷道壁) “ 挂红 ” :是指积水中含有铁的 氧化物,煤壁出 现暗红色水锈,表明接近老空水或岩溶水。 ( 2)煤壁 “ 挂汗 ” :指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透过煤岩裂缝,在煤岩层面上聚成的水珠。 有时 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块, 也会冷凝成水珠, 这是一种 “ 假 象 ”。 可以将 “ 挂汗 ” 的煤壁剥去一层,如新面仍有挂汗、发潮现象,则是透水的前兆。 ( 3)巷道空气变冷:是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的正常 现象,人进去有凉爽感,但时间越长,越感到阴凉。 ( 4)巷道产生雾气:巷道内温度高,接近积水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形成的。 ( 5)煤层发潮、发暗和煤壁 “ 挂汗 ” 相似。 ( 6)有 “ 嘶嘶 ” 的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这是指工作面接近高压积水时,向煤层裂缝强烈挤压与两壁摩擦发生 “ 嘶嘶 ” 声,称作水叫声。 ( 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 顶板来压和底板鼓起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单方面受采动压力作用引起的;另一种是顶底板承受含水层静水压力和采动压力共同作用引起的,如果产生的裂隙有水渗出,则可 19 能是后一种的结果。 ( 8)有臭味:是指空气中含有硫化氢气体,是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和岩溶水前的征兆。 上述征兆,在一个工作面不可能全部出现,只要工作面出现一两个,就有透水的可能,每个作业 人员决不能麻痹大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告矿调度。 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 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技术矿长负责防治水 工作的技术管理。 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 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各种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 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 次水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规定。 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 窑情况的调查分析; 技术矿长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 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 20 案资料。 严格执行 “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 ” 的制度。 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受上覆岩层水 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 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 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 批后组织实施。 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 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 部门批准。 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 “ 雨季三防 ” 工作进行 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 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 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公司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 技术矿长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 长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一、日常巡检制度 探放水队是防治水工作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防治水工作安排时,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 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地测科要经常检查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煤矿分管领导及防治水机构每月对各工作地点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1 煤矿分管领导及防治水机构每季度对全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发现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分管矿长或总工程师。 二、考核制度 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 励。 (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 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 3)、对于全年 每班坚持 “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 ”原则的职工。 (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 ( 1)、没有坚持 “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 ” 原则的单位、相关领导给予处罚。 ( 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给予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处罚。 ( 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 4) 、 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规程、措施, 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 ( 5)、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处罚相关单位责任人。 ( 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 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 ( 7) 、 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 22 ( 8)、现场情况有变,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为了杜绝水灾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严格落实 “ 物探先行 、 钻探跟进 、 探掘分离 、 不探不掘 ” 的探放水原则, 确保探放水工 作到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为便于保证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规范,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落实井下探放水责任制。 特对井下探放水工作质量验收规定如下: 一、探放水设计必须合理、规范,在《探 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各部门领导审批之前,严禁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 二、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 严格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钻探后要由矿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探放水的验收工作, 参加部门应由矿地测、安全、调度、机电、通风五部组成。 三、探放水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要严格根据 探放孔设计认真检查核对并在探放水验收表上签字,提出合理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负责复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 四、矿有关科室对探放水地点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按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水加重处罚。 五、验收内容以所批复的作业地点《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为准。 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第六章防治水的一般规定和第三节井下防治水第 259 条 — 277 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一、探放水队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地测科具体负责 探水队的探测工作,并进 行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 二、探放水队归煤矿地测科领导,探放水队长与掘进队长平级,不受掘进队领导,与掘进队只是业务关系。 23 三、探放水队队员,在探放水前必须认真学习探放水制度、探放水设计与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四、探放水队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探放水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培训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五、探放水队要坚持 “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 的原则,做到 “ 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 ”。 六、 探放水队在掘进工作面建立探放水记录牌版, 及时班报 (原始记录) 、日报审阅和允许掘 进(停掘)数据,严格执行允许掘进(停掘)通知单制度,探放水科要对探放水队每个工作面的钻探进尺进行验收并建立日、 班探测数据台账。 七、探放水队必须按时将当日、当班钻探进尺日报,报送调度室、地测科,经地测科审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探水目的后,经地测科、总工程师签字后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才能将探水巷道移交掘进队施工。 八、探放水队队员要不断加强设备使用与维修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钻探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要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九、井下启动开关必须上台上架,电缆吊挂整齐,施工地点保持整洁。 十、井下钻探设 备必须挂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经常检查与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十一、钻机设备必须安设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断面达 到设计要求的地点。 十二、钻机必须按设计要求固定,固定必须牢固。 十三、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 “ 三看 ” 、“ 二 听 ”、“ 一及时 ”。 即看操作(档位)把手振动、给进压力和进尺速度,看泵压表及回水情况,看皮带及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十四、钻进过程若发生机械施工或突然停电,应立即把开关打到 0 位,查明停电原因,经行处理后,等待送点,继续钻进。 十五 、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扎紧袖口裤脚,以防钻杆缠住伤人。 24 探放水作业图牌板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我矿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相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 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 切实做好我矿的探放水工作,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 一、探放水图牌板实施流程 探放水工作人员对掘进工作面前方进行超前钻探,并根据钻探结果填写现场钻探图牌板。 钻探施工人员填写 “ 有掘必探 ” 汇报单并报地测科。 地测科根据 “ 有掘必探 ” 情况汇报单的钻探情况编制允许掘进通知单并审签后下发到相关单位。 施工队组根据允许掘进通知单每班施工作业结束后 要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真实反映允许掘进的剩余距离,以指导工作面生产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按照以上探掘循环作业,保证掘进、开拓工作面在超前距的范围内生产,确保安全。 二、探放水图牌板管理要求 凡地测科指定要求进行探掘循环作业的工作面必须执行探放水图牌板挂牌管理。 开、掘工作面探放水图牌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该巷道施工的队组进行管理,队长、带班长为图牌板管理的 主要 负责人。 地测科编制探放水图牌板填写说明,并对负责日常管理探放水图牌板的队组技术员或验收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施工超前探测钻孔的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制 “ 有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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