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交通股份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报,经总经理审批,并通知财务部组织资金,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条 生产经营中按经济合同签定的托收承付(含委托收款承付)结算,必须由各分公司、财务部按前款规定的审批权限通知各级责任人检查其承付业务款项的真实性、合理性、 合法性,并审批签字决定是否承付。 (三)经营资金结算制度 第十一条 购买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其结算往来的款项,只能采用托收、汇款、转帐结算,原则上不准支用现金,如确需支用现金,则按现金管理制度权限审批。 第十二条 为了减少预付贷款、垫付税金的占压,各分公司应及时结帐、追开税务发票,连同入库手续办理结帐。 经济业务了结的一个月内必须结清一切手续,否则停发经办人员的次月工资,公司各项费用的清结也适用本条办法。 第十三条 员工调离(包括分公司之间的调动、变动、聘用)必须了清所有经办手续,结清帐、 物、方能调出,人力资源部得到财务部的清帐通知后,才能办理调离手续。 (四)实现利润、工会经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解交制度 第十四条 各分公司实现利润应及时、全额上交股份公司,未按期上交的,股份公司财务部有权在其帐户上扣收。 第十五条 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应上交部分,应交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各分公司应及时解交,公司财务部有权根据人力资源部、工会的通知,在分公司存款中扣缴。 第十六条 分公司上缴利润、工会经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x 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财务管理篇 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4 不受审批权限的限制。 各经 办部门根据计划可在商得财务部门的同意下及时上交。 第十七条 上交工会经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应由工会、人力资源部上交手续,财务部只负责审核应交数额是否正确,只要按规定计算的应交金额,财务部门无权干涉。 (五)财务部资金的管理 第十八条 流动资金的管理 各分公司一律在财务部申请设立结算帐户,未经许不得随意在的专业银行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开户。 各分公司款项收入时,凭银行入帐回单填制内部银行收款凭证,方能入内部存款。 各分公司对外付款时,结算户有存款,并且属生产、经营正常支付范围 ,根据审批后的财务计划先填制内部银行付款凭证,各分公司经理签字即可办理。 凡名称有误、开户行不清、帐号不对、大小金额不符等一律不得支付结算。 第十九条 技改资金管理 技改资金:新建工程经可行性论证立项,按月在财务部依工程进度取得专项借款,该款只能以财务部审计稽核和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支付,严禁专项资金挪作他用。 专项存款户出现透支时,一律不得支付。 在内部借款办理后,借款合同上有明确支付专门用途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只能专款专用。 凡属以单项投资的项目,由公司统一安排资金。 不论资金来源,凡属由公司统一 投资的基建技改项目均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预)算、办理立项手续,经投资发展部、市场与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签署意见后,按公司章程对总经理、董事长的授权权限进行投资审批。 由公司安排的基建技改项目,对内对外应根据工程进度,投资概算,由承办单位上报月份用款计划,报公司财务部平衡后,按月将工程款拨给承办单位,存入专户。 支付时,根据承办单位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和平衡后的用款计划,逐笔审查后签字批准支付,在专户中支取。 基建技改工程竣工后,承办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决算(结算),报经财务部稽核审查后,结付工 程价款。 工程投入使用时,应及时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 x 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财务管理篇 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5 二、应收款项管理 第二十条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对外赊销产品(商品)、供应劳务而形成的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二十一条 各分公司在销售产品(商品)时,原则上不允许赊销,以免造成应收账大幅度增加。 做好清欠工作,当应收款项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款项必须由经办人员和该公司负责人及时负责催收,财务部配合,责任明确、回收及时。 第二十二条 各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及时清理各种应收款项,特别是对超过 1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项,要及时通知有关部 门进行清理,减少资金占用,保证资产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 严控公司职工因私借支公款,对超过规定期限未予归还者,财务部门将从其工资中扣回,直至扣完为止。 第二十四条 公司年度会计期末,应对应收款项作全面清理核对,采取公司内部经济合同、发票等原始凭单与会计账务相核对和公司向债务单位发询证函询证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五条 年度会计期末,在对应收款项全面清理核对后,编制《应收款项帐龄分析明细表》,对应收款项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严格按照公司坏帐准备政策计提坏帐准备金。 第二十六条 要严格控制预付款项的发生, 如果确需在大型设备等购置中需预付款项时,应严格按规定办理。 三、存货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存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和低值易耗品。 第二十八条 存货,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变现净值,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第二十九条 材料采购时,必须根据工程要求、工程进度组织采购计划, 大宗重要工x 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财务管理篇 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6 程材料应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单位和购买价格。 第三十条 建立独立存货保管仓库。 材料入库时,应填写材料入库单;发出材料时,应填写材料出库单。 其仓库保管台帐材料数量要与会计账务材料数量核对一致,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来控制材料实际耗用量。 第三十一条 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经查明原因后,对存货的盘盈、盘亏,要分清责任,报经财务部门、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三十二条 报废、毁损存货 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报废、毁损存货必须单独建帐,单独保管,不得与正常库存混淆,更不得以此重复报损报亏。 报废、毁损存货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处理,将处理结果,报送财务部才予以核销。 第三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建立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 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的依据。 一份交给财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控制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 要建立以旧换新的损失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进行会计帐务处理。 各使用单位、部门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务部门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 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进行登记管理。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 按照规定入库,残料有一定价值时要同时填明残料的作价。 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 财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审查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x 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财务管理篇 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7 的摊销额。 调离公司的机关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品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 四、固定资产管理 (一)所有权与经营使用权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所有权属股份 公司。 公司下属的任何经营、生产单位,对其只具有经营、使用的权利,而不具有投资、处置的权利。 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和投资内控制度执行。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范围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实施管理。 由公司财务部建立全 公司整体“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 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建立相应固定资产账簿。 资产管理分公司对各工程项目部经营管理的工程施工设备等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统一计提折旧费,计入各工程项目成本,资产管理分公司建立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备查帐簿。 各工程项目部应承担的施工机械折旧费,由资产管理分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计算数据,报送财务部。 按各分公司实际使用情况,进入各分公司成本。 同时要加强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三十七条 公司经营使用单位负责固定资产有 偿转让,内部(划)拨、拆卸和报废等到业务的申报。 财务部审核,公司领导组织专题会议审批。 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凡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处置等事项,一律按程序申报,待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严禁擅自行事。 财务部牵头,组织工程管理部、市场与技术部、采购部,不定期对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抽查,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市场与技术部、工程管理部、采购部、财务部,负责专项工程项目投资的审核会签,财务部负责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对竣工项目及时进行决算和提供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x 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财务管理篇 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8 第 三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账目,核准固定资产价值,并定期与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固定资产台账核对,保证账目准确,账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变动报批程序 第四十条 内部调(划)拨程序 调进单位填写“内部调(划)拨审批表”,然后送调出单位签注意见,经财务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固定资产变动实施后,双方单位在财务部指导下,办理固定资产台账调转,调出方下账,调入方上账,并由财务部审核后调整对方固定资产折旧额。 第四十一条 有偿转让程序 先由转让单位填写“有偿转让审批表”,然后送采购 部、财务部会签意见,再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实施后,转让单位在财务部指导下调减固定资产台账,账面资产价值和转让变价净收入的差额按固定资产清理作账务处理。 第四十二条 现有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和常用单台设备更新程序: 由需增置固定资产单位填写和履行技术责任,由经济负责人填写和履行经济责任,采购部和财务部会签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三条 报废程序 报废单位填写“报废审批表”,经财务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实施。 实施后,报废单位在财务部指导下调减固定资产台账,调减的 账面资产残值和报废处理收入的差额按固定资产清理做账务处理。 一般的固定资产报废,每年 11 月份集中进行一次。 第四十四条 租赁程序 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因固定资产闲置或生产经营需要,可出租固定资产或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但均应事先报财务部批准。 实施后,租赁单位应在财务部指导下建立租赁固定资产台账。 融资租入的费用列入成本,租出的收入列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五条 停用的拆卸程序 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停用和拆卸固定资产,均应事先报市场与技术部、工程管理部和财务部批准。 x 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财务管理篇 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9 停用的固定资产(房屋除外)列入“未使用固定资产”台账,从停用的次月起停计折旧。 停用的拆卸的固定资产,一律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妥善保养和管理,直至重新使用或进行内部调拨、有偿转让、报废待等处理时为止。 第四十六条 工程项目投资程序 由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提出申请,由工程管理部、市场部、采购部、财务部会签,公司领导审批。 工程竣工后,工程项目所在单位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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