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芭田生态公司应急分队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重大事故: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三)重大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四)重大污染安全 事故。 (五)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六)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及其下属各有关科室,应当建立重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对参加重大事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安委会设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由安委会主任担任总指挥,安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分队管理制度 —— 人事行政办 —— 20xx 年 9 月 7 日 7 7 第八条 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重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负责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三)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缮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四)及时向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值班室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政府援助。 第九条 指挥中心设立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简称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设立指挥长,由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实行指挥长负责制。 第十条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强制性措施。 第十一条 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 各科室的职责分工。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二条 各科室应当根据本应急处理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的应急处理预案,并根据重大事故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十三条 各科室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事故预防工作,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公司应当保证应急资金和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重大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四章 应急处理 应急分队管理制度 —— 人事行政办 —— 20xx 年 9 月 7 日 8 8 第十五条 重大事故 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击响警钟报警,同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并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十六条 事故科室确定重大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当立即向安委会提出启动本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安委会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科室和人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公司确定重大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当立即报警 110或 119,并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值班室、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援助。 第十八条 为有效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指挥中心内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安全疏散组、医疗救护组、现场警戒组、缮后安置组、机动组,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中心负责人指令, 联系、督促各组工作,报告各组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值班室、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报告事故情况及请求援助,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 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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