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集团财务制度文件之四审计工作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制 度 二、审计条例 □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审计部门,依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本部及下属单 位 (含分支机构、合资公司) 的财务收支、 存货、往来 、设备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以严明 财务 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杜绝各种违纪违法现象。 □ 审计机构及审计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 审计中心 下设审计 部 ,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审计 部由审计中心总监直接领导,审计中心 负责 对总经理 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 税务 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及及相关流程 ,熟悉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审计业务。 第五条 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 (一 )依 律 审计; (二 )廉洁奉公;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7 (三 )忠于职守; (四 )坚持原则; (五 )客观公正; (六 )保守秘密。 第六条 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违者将严肃处理。 第七条 审计 部 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受聘人员在工作期间与公司正式审计人员享有同等职权。 □ 审计 部 的主要职责 第八条 审计 部 对下列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一 )总公司本部,包括财务 中心 、 物流中心 、 制造中心等各部门。 (二 )公司所属的全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包括在境外和内地省份所设立的企业。 第九条 审计 部 对各单位的 以下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 )公司内部有关制度、条例、流程等的 贯彻、遵守情况; (二 )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经营方针、目标、计划落实及执行情况; (三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四 )公司财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安全完整程度; (五 )公司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六 )违反 公司制度 ,侵占公司资财,损害公司利益以及重大损失浪费行为; (七 )单位或个人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 (八 )经理 (部 长 )离任的经济责任等有关审计事项; (九 )公司制度建设、经营管理情况; (十 )公司本部及各所 属企业经济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8 (十一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有关经营方案、资金调配方案、经济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十二)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合资公司往来、存货、固定资产的安全性,真实性 ; (十二 )董事长 、总经理 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 审计 部 的主要职权 第十条 审计 部 在审计过程中可行使下列监督检查权: (一 )有权让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 )有权参加本单位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 (三 )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帐目、资产、 查阅有前文件资料等,被审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隐匿。 (四 )有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索取证明材料,并对有关文件、材料、实物等进行复印、复制、现场拍照等,有关单位、部门和个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 (五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请公司领导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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