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电气股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司龄工资 ; (六) 高层任职人员 工资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基数 所 分管 部门平均 绩效 系数 +司龄工资。 第十条 异常 工资 的 核发 (一) 婚假、产假、丧假按 25 元 /天发放。 (二) 病假:需要住院治疗的按 25 元 /天发放,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按 20元 /天发放。 工伤、内退员工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 一 条 年终奖励 年终根据公司回款、净利润和智能局部通风成套装备发货等重要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员工的贡献发放一部分奖金,具体包括:年终奖金、特别贡献奖。 (一) 年终奖金 员工年终奖金依据 公司业绩综合增长指标(简称 Y值 ) 的 变化而变化, Y值的计算 公式 : Y=回款年度增长率 *30%+净利润年度增长率 *30%+智能局部通风成套装备发货年度增长率 *40%。 当 10%≤ Y< 15%时,发放 1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励(简称 13 月薪);当 15%≤ Y< 30%时,发放 2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金(简称 14月薪);当 Y≥ 30%时,发放 3 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金(简称 15 月薪)。 (二) 特别贡献奖 对于为公司本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员工,由中心提出贡献事实,总经理与董事长确认奖励金额,奖励范围为人数的 20%以内,该部分金额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第三章 薪资管理流程 第十 二 条 员工上岗前 (招聘入司或竞聘上“新”岗 ),由员工的部门领导 初步 建议 、 人力资源部 结合员工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验、 工作能力、 预期工作绩效及 市场工资水平 等因素,根据 《公司工资结构表》按不低于职等和薪级相 对应 值的 80%审核,经总经理 批准 后 实行。 (见附表 3) 第十 三 条 员工 试用期转正 时,结合其 工作态度 、 行为、绩效 等 因素,根据 《公司工资结构表》相应的职等薪级 确 定工资 ,该薪资即为员工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基数。 (见附表 3) 第十 四 条 公司实行岗变薪变,薪随岗变的原则; 因岗位异动、绩效考核等原因的薪资升降由部门领导提出 初步建议 ,经 人力资源部 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实行。 第 十 五 条 每年给绩效 特别突出的员工 调薪 , 分 上年、下半年 两次进行, 生效日 分别为 3月 1日 和 8 月 1 日。 调整原则: (一) 调增时员工 比例 每次 为 全体员工的 5%, 个人 调增幅度 最多 2个薪 级。 (二) 调资人员在年度内不享受重复调整; (三) 适当向关键岗位人员和技术人员倾斜。 第 十六 条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实行普调,普调 时个人调增幅度 原则上不超过 2 个薪级: (一) 人力资源部 每年 对当地 同类企业工资水平 进行调查 ,若公司的工 资水平明显低于市场工资水平 时 ; (二) 公司效益显著增长, 人均 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超过 40%时 ; (三)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必 须调整时。 第四章 薪资核算 及发放 第 十七 条 工资核算周期为每月的 1 日至月末 ;月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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