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田刀具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有各种损坏和浪费公物行为的。 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擅自挪用或将公司物品拿出公司的。 违反工艺规程,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5000 元以内的。 损坏公司物品的,造成公司财产损坏的。 委托他人刷卡或代人刷卡的。 不服从工作分配的,态度傲慢顶撞上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一年内累计有三次警告处分的。 善自撕毁公司张贴文件的。 1每月累计达五次迟到或三次早退的。 1违反工资保密制度,泄露或打听他人工资金额的。 1对同事恶意攻击,散步谣言,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的。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的。 1未经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授权,擅自陪同外来人员参观生产场所的。 (三)辞退或开除: 严重违反工艺纪律,造成质量事故和浪费原材料能源的。 恶意造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坏的。 玩忽职守,造成严重事故,使公司蒙受 5000 元以上重大损失的。 利用职权受贿谋取私利,给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泄露公司内部规定的机密,有关图纸工艺文件的。 犯有贪污盗窃行为的。 没有得到公司许可,私自兼任其他单位业务和工作的。 冒用公司名义,或以主管名义与外界联系洽谈业务的。 聚众闹事或变相罢工。 伪造单据、文件,签名、意图行骗以取得私立或侵吞公款的。 1一年内有三次记过处分的。 1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违反公司制度经处罚仍不改正者。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扣留、收容、审查、判刑的。 三、 经济处罚 受警告处分的提交书面检讨书,公司保留张贴的权 利,并扣发本人月固定薪资的 5%。 受记小过处分的提交书面检讨书,公司保留张贴的权利,扣发本人月固定薪资的 10%。 受记大过处分的提交书面检讨书,公司保留张贴的权利,扣发本人月固定薪资的 20%。 第五章 劳动条例 一、 考勤依据 公司实行国家规定的有关作息制度。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经理级人员每天打卡两次 ,其他人员每天打卡四次 ,因故未刷卡,应及 时至人事部门登记补办手续,并且按 10 元 /次 予以罚款处理。 上班时间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擅自离岗者视为早退。 擅自早 退离岗的,处以警告处罚,并按实际早退的时数作事假处理。 计算单位为小时,不满 小时数的按小时计,三次以上(含三次)早退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一次早退 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迟到 30分钟以上视为事假,每次迟到 扣款 20元 ,并以实际迟到小时数按事假处理。 计算单 位以小时,不满小时数按小时计算。 一个月迟到五次(含五次)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因公外出须事先填写公出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审核 ,管理部门批准,交管理部门作考勤之依据 并在达到或离开公司时按时刷卡,如在上下班前不能达到公司者应在公出单中注明。 休息时间、休息日和节假日到公司加班者,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相关人员批准,也须打卡, 作为加班统计之依据。 各种假期凭证(如特休单,病事假单,公出单等)是考勤的原始依据,必须人事部门备案, 不得私自截留或涂改。 本公司考勤工作,统一归管理部负责管理。 考勤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折叠、转借、涂改、伪造或代打卡。 如发现有人代打卡者给予严肃处理。 1 凡在当月规定出勤日内无打卡记录的,事后经主管确认出勤的,每次 扣款 10元, 不能确认 的,作事假处理,凡加班时间内未打卡者一律不作加班对待。 (特殊原因除外)签 卡规定:由于特殊原因,正常出勤但未打卡的,须有个人填写漏考勤记录单,人事部凭证明签字方可生效。 1 考勤卡若有破损或遗失应及时与人事部门联系,离职时交还人事部门。 二、 事假 因事请假者,应事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应允后送至人事部门,作考勤之依据。 员工请事假每次不少于 1 小时。 审批事假的权限:基层人员 1 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申批, 2 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申批, 2 天以上由 管理部申批;部门主管以上人员 1 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申批, 3 天以上者由管理部申请总经理批准,所有 假条需由当事人亲自交于人事部门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急事而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则应在公司上班后半小时内向部门主管报告,并在次日上班时, 立即至人事部门办请假手续,否则一律旷工处理。 试用期内(除特殊情况)一般不予请事假。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由于请假而影响正常工作者,主管领导可视情况不准假或缩减其假期或令其改期休假。 事假日工资计算:月固定工资除以规定出勤天数。 三、 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须填写县以上医院病历证明。 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一定时间休假的,原则上采取调休制或按本人 固定工资的 60%计发。 若因此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全月休假者,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病假日工资计算:月固定工资247。 应出勤天数 60%。 医疗期设置 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患病,需要停工医疗的,公司根据下列规定给予医 疗期。 员工在试用期内病假累计不得超过 15 天,如超过则公司可考虑予以延长试用期或辞退。 员工在合同期内非因公患病工伤者,可享受医疗期,员工进公司的第一年医疗期为 3 个月,以后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每增加一年,医疗期增加一个月,但最长 为 24 个月。 如超过规定医疗期者公司可予以辞退。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解除劳动合同。 但医疗期超过 3 个月以上的员工 ,医疗期满后上班须经过试用期 1 个月以后方可。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 公假。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