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晟物业服务公司仓库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000元以上的应开具支票付款。 第二十条 购买的物品必须开具有效发票,特别情况的;例如;水泥、沙等无发票物品必须开具有效的第二联购货收据。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中获取不义之财,或故意提高物价,获取高额回扣等贪污行为,如若发现有此行为者将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第五章 物品 入库 第二十二条 物资入库 ,仓管人员要亲自同 送货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按照申购单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按要求在送货单上签字 ,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第二十三条 物资入库时应先检验 ,未经检验合格的 ,禁止放入仓库 ,更不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验收合格后 ,根据发票 (送货单 )上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进行入库登记,并将入库明细递交 财务 记帐。 第二十五条 验收不合格 ,或者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经办人员 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一切物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方 可入库报销 ,无税票的 ,其物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 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 物资储存保管 第二十七条 物资的储存保管 ,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 规划 设置仓库 ,并根据仓库条件考虑分区保管。 第二十八条 物资摆放原则 :在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 ,必须做到过目见数 ,检点方便 ,成行成列 ,整齐美观。奥晟物业服务公司仓库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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