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事局(编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必须按时报告办理结果。 遇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必须按时报送办理进展情况并附以说明,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二、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 容 政务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及本局的决定和要求开展,确保党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确保全省各项人事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6 页 共 72 页 (一)上级党委、政府和人事编制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党委、政府和人事编制部门关于人事编制工作的指示、部署,市委、市政府和省人事厅领导同志的批示,以及有关领导机关转来的批办件、督查件的落实情况。 (三)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情况。 (四)全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局党组会、局长 办公会、局务会议等决定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六)市委、市政府、省人事厅有关公文办理、回复情况,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办理情况。 (七)局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文件贯彻、重要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安排及中心任务的落实情况。 (八)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情况;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落实情况。 (九)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三、人事编制政务督查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分解立项。 对需要督查的重要事项由办公室提出督查的项目、承办单位和完成时 限,报局领导同意后立项。 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须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日常工作的督查可不立项,由各单位按职能分工办理。 (二)分流承办。 督查事项一经立项,必须抓紧办理,同时,根据督查内容,确定不同的办理方式。 对内容单一或领导明确要求有关单位办理的督查落实事项,由承办单位直接办理,并及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7 页 共 72 页 时向交办领导报告办理情况;对综合性、涉及几个单位的事项,由主办单位商协办单位共同办理,主办单位负责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回告办公室。 (三)检查催办。 督查事项布置后,办公室要及时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注明时限的 ,一般在一个月内)办结。 对全年性的工作,要分阶段督查;对重要和紧急事项,要随时掌握办理进度,不得延误;对特别重要的或久拖不决的事项,经领导批准,可派专人督办。 (四)报告反馈。 各县、区人事局(编办)和局(办)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对完成工作任务、执行规章制度和落实督查事项的情况,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或交办人报告反馈,办公室负责督办事项的办结销号及有关情况的综合通报。 (五)立卷归档。 督查事项办结后,按档案管理规定需要归档的,由承办部门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并整理立卷归档。 四、承办单位的职责 (一)各单位必须本着高 度负责的态度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对所承办的督查事项,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认真办理。 (二)要认真落实办文办事限时制的规定,凡是内容、时限等有明确要求的事项,承办单位应按要求办理,向各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完成情况。 不能按期完成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说明原因。 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及阶段性结果,并提出下一步安排意见。 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计划应在每年 12 月中旬报市局。 对未明确完成时限的事项,也要合理安排时间抓紧办理。 对领导直接交办的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批办件,要特事特办。 对规章制度已明确的原则、标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8 页 共 72 页 (三)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会商,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若经协商双方意见仍不一致,主办单位应及时将双方情况提请交办人协调或请有关局(办)领导裁定。 办理结果由主办单位向交办人反馈。 (四)承办督办事项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共性目标进行考核。 承办单位对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事项敷衍推诿、不按要 求办理、不及时反馈报告的,给予通报批评。 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承办单位主管领导和承办人的相关责任。 五、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督查工作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是人事编制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方法。 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督查检查职能,切实抓好督查工作。 (二)政务督查工作机构及其网络。 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办公室是协助本单位领导开展督查工作的职能部门。 市人事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人事 编制系统政务督查工作,承担局(办)机关督查事项的立项、组织协调和综合反馈工作,抓好涉及全局性、综合性工作部署和局(办)机关有关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实。 局(办)内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涉及各自业务事项的督查落实。 各处室、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涉及各自业务的督查工作要认真抓好落实。 并指定专人负责,承办各项督查具体工作。 (三)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应选配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同志从事政务督查工作。 要对督查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政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办公室督查工作的职能作用,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大胆开展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9 页 共 72 页 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让督查工作人员列席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提供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各种条件。 中共合肥市人事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我局、编办领导班子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增强驾驭复杂局面、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以更高的整体素质实现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发展目标,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 局党组书记亲自抓班子的学习,负责学习目标的确定、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和学习效果的督促检 查,并带头自觉参加和组织学习。 领导班子选派专人担任学习秘书,负责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学习计划的落实及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认真落实学习计划 每年年初局党组书记要主持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 对学习任务、学习专题、阅读书目、研讨的重点课题等做出安排。 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年度学习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统一交局党组书记审定。 在学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落到实处。 三、定期组织集中学习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20 页 共 72 页 领导班子成员在参加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和坚持自学的基础上,每月末集中学习一次(工作日或 周六、周日);每周局长(主任)办公会前集中半小时学习科技、管理、信息、法律等知识;每半年举办一次知识讲座,聘请专家、学者辅导学习,讲授邓小平理论和法律、金融、科技等方面知识。 四、开展经常性研讨交流活动 每次集中学习前,均安排专题发言人,重点介绍学习体会,并结合专题内容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认真在专门学习笔记本上做好学习记录,随时总结学习收获并作为考核学习效果的依据,每半年集中交流一次学习体会和收获。 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 1— 2篇学习体会、调研报告。 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领 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须向局党组书记请假,并说明情况,在事后补课。 六、强化考核检查 除了按规定接受市委专项检查外,领导班子每半年、全年还将对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情况进行自查。 自查内容包括:参加集中学习情况,落实个人学习计划情况,写读书心得和撰写体会文章情况,转变学风、学以致用情况等。 每次检查后,由局党组书记通报情况,学习秘书将学习总结、学习考核、学习心得交流材料、讨论记录、出席考勤、撰写和发表理论文章的情况整理归档,建立学习档案。 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大力倡导和切 实坚持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习理论与研究解决人事编制部门改革发展的新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21 页 共 72 页 情况、新问题,推动三个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相结合,自觉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思维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和领导决策水平。 无论学习专题的确定和每次集中交流研讨,都要将理论和研究解决人事编制部门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合肥市人事局 (编办 )机关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实现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工作的及时研究、 决定及实施,特制定局机关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 全体党组成员出席,必要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或列席。 会议的议题由党组秘书送书记审定,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会议主要内容: (1) 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重要决定和指示; (2) 审议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或报告的重要工作; (3) 研究决定局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工作人员的调配、交流、任免、奖励和惩处等人事管理事项 ;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22 页 共 72 页 (4) 研究党建工作,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 (5) 其他需要提请党组研究的重要问题。 会议的决定或决议,可根据会议的要求以文件、纪要等不同形式印发至机关处室、事业单位和上报有关部门。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讨论有关人事管理等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 二、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出席,办公室主任和法规处处长列席。 2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 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提请会议研究的问题,需提前填写议题申报表,经分管局长同意并签字后,于上周五上 午下班前,送办公室统一汇总。 议程安排由办公室送局长审定。 3 、会议主要内容: (1) 研究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省人事厅部署的有关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或决议; (2) 研究确定本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有关专题专项工作; (3) 研究需提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批转的法规性文件和工作报告; (4) 研究各处室及事业单位提交会议决定的业务工作事宜; (5) 审定财务预决算和重大项目费用的列支,决定全局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要事项; (6)办公会如无议题研究,即改作局长碰头会,小结上周工作,研究部署本周工作。 三、 编办主任办公会 编办主任办。合肥市人事局(编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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