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项目的明细资料; (九)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 (一)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 (二)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三)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四)企 业为提高效益,降低成本,加强管理而采取的主要措施; (五)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帐簿记录等资料,并根据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授意、强令企业违反本办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第十二条 年度结帐日为公历每年的 12 月 31 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帐日分别为每半年度、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十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在编制财务。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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