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晟家具质量问责赔偿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题引起生产部门生产阻碍时,由品管判定并反馈采购部 要求供应商派人跟线处理,当供应给商无法处理时,同意 公司 生产部门处理 时,由 PMC部门核算的异常 作业工时 ,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因供应商提供的订货物料质量问题导致客户 投诉 赔款,造成公司损失时,由 PMC 部组织相关部门评审 对其影响程度进行核算后索赔。 经 IQC检验不合格批、退订货物料等须经供应商返修加工后 重新使用的物料,在供应商完成返修加工,重新提交时,须重新检验,需 在外包 装 箱或物料标示卡上注明“返工品”。 否则按 条款进行处理。 以上条款中发生的索赔,由品质部发出书面《来料异常跟踪单 》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必 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回复,超过三个工作日的,视为供应商承认《 来料异常跟踪单 》中的所有内容,经供应商明示或默示确认后的索赔直接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 正常情况下的不良品及失效品由供应商包退包换。 产品质量赔偿费用标准 : 直接损失费 ,按产品报废计算 . 产品损失费 =不合格品 数 (单件不合格品报废价值 +相关产品报废价值 ) =人员加工费 +材料消耗费 +停工损失费 +验证费 +客户 索赔费 *人员加工费 =不合格数量单件工时单件加工工时费 *材料消耗费 =不合格品返工的辅助材料标准价 *停工损失费 =不合格品数量单件停工工时单件停工工时费 .(按额定生产产品工时计算 ) *验证费 =调查、取证、分析、检验所发生的费用。 *客户索赔费:由于不合格产品流入客户处,引起客户 赔偿的费用。 内部质量异常赔偿细则 比例 成本损失金额(元) 赔偿比例 说明 0X≤ 200 50% 赔偿比例 责任分配 由 稽核中心 组织相 关部门评定;赔偿一次性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 20%; 200X≤ 1000 30% 1000X≤ 3000 20% X3000 10% 各相关部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比例分配 ⑴ 工作过错由单一部门 /个人造成的 , 由造成成本损失的过错者独自 按赔偿比例承担 赔偿责任。 ⑵ 工作过错由多个部门或多人共造成的,则由多个工作过错部门或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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