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所聘用制人员待岗、内退人员的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第 2 页 共 3 页 岗期间参加阶段性工作 (十一天以上 )领取当月“津贴”。 3. 3 所内各部门需增岗时,应公开岗位条件,优先聘用所内待岗人员。 3. 4 待岗人员参加阶段性工作、试工期间连续计算待聘时间。 3. 5 待岗期间停发奖金。 3. 6 一年内享受所内职工劳保福利待遇。 3. 7 不参加晋级调资和技术职务资格评定。 3. 8 待岗人员技术职务自然停聘,重新上岗后再重新聘用,技术职务停聘期不计入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 3. 9 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后,要根据用人部门实行试工期,试工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 3. 10 对在有部门招聘情况下本人不应聘或不服从所里其它安排的待岗人员,限期调离或辞职,半年内不办理调离或辞职手续即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 )内退人员 内退人员的范围: 1. 1 凡干部男 55 岁、女 50 岁;工人。关于本所聘用制人员待岗、内退人员的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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