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员工内部流动、晋升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副部长、部长考绩分数连续两年 90 分以下者依次降一级职务或 免第 6 页 共 17 页 职; 副总经理、总经理考绩分数连续三年 92 分以下者依次降一级职务或免职; 6 员工流动后工作交接的时间要求 确保被调动人员离岗后,该岗位的工作正常进行,被调动员工按以下时间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 1) 主管以上人员或特殊岗位( HR 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自接到调之日起 30 日后方可调入要人部门报到。 ( 2) 一般工作人员自接到调令之日起 7 日后方可调入要人部门报到。 ( 3) 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须经被调动人员的直接上级与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共同协商,按协商结果执行。 ( 4) 特殊岗位( HR 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应视 情况确定交接时限。 员工调动手续的办理 员工流动可行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部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通知员工原任、现任上级,办完手续后归入员工个人档案,由双方人事部负责档案交接。 员工试用期 试用原则 ( 1) 除特别人才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外,一般都有试用期。 ( 2) 试用期间双方任何时候都有可以按规定解除聘关系,聘用关系解除后,员工可到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部报到,等待新的工作安排或办理离职手续。 ( 3) 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 4) 试用期不满意应适当延长试用 期,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试用规定 ( 1) 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算起。 ( 2) 员工内部流动试用期规定 A 高级管理人员为 3 个月 B 部门部长、工程师、技术人员为 3 个月 C 其它人员试用期为 13 个月 ( 3) 由组织提出的调动不设试用期,同质岗位可以不设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经证明不适合在用人部门工作者,可解除聘用关系。 试用人员原则上每月考评一次,由直接上级负责,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 7 页 共 17 页 试用期一般不得请长假(一周以上),特殊情况如:结婚、直系亲属去逝、本人重病等情况请长假的将在规定 试用期基础上延长相应的请假时间。 试用期员工一般不能晋升职位和工资。 7. 薪酬管理 员工调动离岗时由所在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出具员工工资证明单。 员工将员工工资证明交至新岗位人事部或人力资源部,正式开始工作后,其薪酬按该岗位薪酬标准发放。 《人员调动审批表》 《财务人员调动审批表》 《工作调动交接清单》 《物品交接清单》 《员工工资证明单》 《 干部任免(职员晋升等级)》表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 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核准实施。 员工内部竞聘流程 否 是 不符合 符合 产生人员需求 内部竞聘 招聘管理制度 发布内部竞聘公告 竞聘人员条件 组织内部竞聘会 通知本人,存档 竞聘结果 第 8 页 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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