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公司厂房计算机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报生技部统一修改或授权修改。 软件改动部分应详细记录,并报生技部备案 ; 各类软件、软盘及技术资料,必须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分类登记,妥善保管,做好备份 ;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部分版权归原作者 所有 ) 第 3 页 共 6 页 各种软件资料不准外借,各类日志、记录、计算机报表资料要归档管理,以备查用 ; 三、网络安全 不得任意更改网络结构,修改网络设置,破坏网络设施; 不得攻击电力监控系统设备; 四、工作站安全 爱护计算机设备,不随意破坏和毁坏设备,注意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不得任意拆卸、改变设备的软、硬件配置,不得故意破坏系统。 五、数据安全 注意做好数据备份工作,防止因意外事故造成系统崩溃; 数据备份可采用软盘、硬盘、光盘、移动存储器等各种技术手段,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将备份数据交档案室归案; 磁盘应该放在远离诸如电话或大的电机引起的磁场外。 六、病毒安全 新购置或维修过的计算机要经过病 毒测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未经许可不得在工作站上使用软盘和光盘,不得玩游戏。 不得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 定期升级并使用病毒软件查杀病毒。 七、其他安全 注意电源设备的使用管理,不因电源设备而引起火灾等事故; 防止因偷窃事件影响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未经许可不得在工作站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第十条 与电力监控系统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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