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企业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据项目现金流收支和成本盈亏情况,确定分析期项目资金缺 口,并通过与债权债务的综合比较予以验证; 结合合同外收支情况、约定收付款比例以及库存情况,确定项 目实际剩余待解决资金缺口,并进 一步分析查找造成项目成本盈亏和资金缺口的主要原因,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第四章 金融授信及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银行授信业务集中在总部及经总部授权批准的 法人单位,总部资金结算中心牵头实施公司银行授信工作,与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授信协议,不断扩大银行授信规模和授信品种,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第二十六条 所属法人单位银行授信,执行总部司财发 【 2020】 78 号《 XXXX工程公司债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更新文件规定,经总部书面授权批准,并按照单笔单批原则,严格按照总部书面审批使用额度及用途办理使用(附表 8 金融授信审批表)。 第二十七条 银行融资的审批、使用权限集中于公司总部,公司资 金结算中心负责公司总部银行贷款与归还、借款利息的支付、承兑、保函、保理、信用证等业务的具体办理和各单位申请办理融资的审批、协助办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总部机关利用自身授信额度使用融资,由总部资金结 算中心申请,经办人员填写银行借款归还计划审批表(见附表 9)、其他融资申请审批表(见附表 10) ,报总部预算及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长审批后,上报局资金管理部审批实施。 各单位申请利用自身授信额度自行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保函, 或向公司总部筹措办理银行承兑、保函等融资业务,由经办人员填写银行借款归还计划审批表(见附表 9)、其他融资申请审批表(见附表 10) ,经总部预算及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长审批并提供必要资料后由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上报局资金管理部审批后具体办理。 各单位向总部申请贷款,原则上实施内部借款程序,由申请单位填 写预算外支出、内部借款申请审批表(见附表 5),附详细申请材料,经总部预算及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长审批后签订内部借款合同,承担内部贷款利息,由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利用总部融资平台具体办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总部及授 权自行融资的法人单位、使用总部融资 资源的二级单位、项目要确保按期归还银行本金(见附表 9),按时支付银行借款、内部借款利息(见附表 11)、按期归还到期银行承兑(见附表 12)等,以维护和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银行信誉。 第三十条 各单位必须重视工程保函的撤销、清理工作。 在总部办 理的工程保函到期时或工程完工时,保函使用单位应及时办理撤销手续并将结果通知公司总部。 (一)对于以电传方式开出的保函,应及时催促受益人通知其银行 撤保; (二)对于信函方式开出的保函,应要求受益人退还保函原件; (三)对于保函到期后未能 及时汇报清理情况或忽视保函撤销手续 的单位,公司总部将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停办一切工程保函的处罚,直到改正为止,形成损失的,追究使用保函单位经理、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相关经济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于因工程保函发生问题而导致公司总部被追索和 赔款的单位,在总部损失被全部弥补之前,将暂停为该单位办理一切工程保函业务,并视保函被追索内容提交相关管理部门调查原因、落实责任。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以现金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国务院发布的《现金 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及局、公司总部现金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严禁大额现金支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 严格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和现金提取制度。 现金的收 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除备用金以外,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坚持“钱账分管”的内部牵制原则。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核定其库存现金额度,库存现金限额一经核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具体限额执行《 XXXX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 (司财字〔 2020〕 82号)及相关更新文件规定。 日终前,及时将超出库存限额的现金送存银行,否则,发生意外事故 ,追究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借调人员工资,临时工工资等; 2.离休、退休、退职人员薪金、补贴及生活费用; 3.各种劳务报酬,包括稿酬、课酬、科研酬金及其他专门工作报 酬; 4.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教育教学、体育竞赛等奖金; 5.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现金支出, 包括保健津贴、抚恤金、丧葬费、探亲路费、困难补助等; 6.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7.出差人员必 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8. 1000 元以下的零星开支,其他对个人的现金支出等; 9.《 XXXX备用金管理办法》(司财发〔 2020〕 49 号)及相关更新文件规定中所确定的备用金定额周转及垫付费用报销还款等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内容。 10.确实需要现金的经审批的其他支出。 例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 交通不便,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转账结算而必须使用的现金。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否则现金 出纳有权拒绝支付现金。 第三十五条 严禁以现金方式支付各类劳务款、材料款、租赁费, 特殊地区 、特殊情况,须书面报二级单位财务部审核、公司总部审批后方可支付(附表 13 现金提取申请),若发现未得到批示而以现金支付,将追究总会、财务及相关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六条 现金收入须由会计人员开出收据或发票,及时编制收 款凭证,出纳清点现金后,经会计复核、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 大额现金( 1 万元及以上)收入需当天存入银行,禁止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限额,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需当天存入银行;现金付款业务必须有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并经会计复核、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 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后入账。 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现金付款凭证必须由领款人签字。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每天将库存现金与现金账余额核对相符,并 在每日盘点后,登记库存现金清查盘点表(见附表 14),由出纳人员、 复核人员分别签字确认。 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一致。 若发现账款不符时,要向主管领导汇报,短款应及时查找,确认为短款的,应由个人赔偿;长款应查明原因退还或挂账处理,不得以长款弥补短款。 第三十八条 财务资金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 并保存现金监盘表或其他检查记录,核对账实情况,防止白条抵库贪污挪用,不得账外设账。 第三十九条 单位一切现金收入必须交回财务部,任何部门或个人 都不准私自截留,自行处理,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私款公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 一经发现,视同贪污,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 现金的提取要提交大额现金提取审批表(附表 13 现金 提取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六章 银行帐户及票据管理 第四十一条 银行账户按国家和公司规定开立和使用,为便于公司 资金集中,银行账户原则上在建行开设,并连接公司建行结算系统。 银行开户、变更、撤销需填报《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表》报公司总部审批(见附表 15);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等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四十二条 银行账户应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对外泄漏。 第四十三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制,执行《关于加强财 务印章等管理的通知》(司资发 〔 2020〕 32 号)及相关更新文件规定。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 各 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执行《 XXXX发票、收据管理制度》(司资发〔 2020〕 3 号)、《关于加强财务印章等管理的通知》(司资发〔 2020〕 32 号)及相关更新文件规定。 第四十五条 所属各单位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应当加 强对客户证书、交易密码、数字签名的管理,执行《关于加强财务印章等管理的通知》(司资发 〔 2020〕 32 号)及相关更新文件规定,严禁一人掌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密码或一人独立完成网上支付的全 过程。 第七章 备用金管理 材料供应商、劳务队、租赁商、员工填写网银支付单 出纳复核付款手续及网银支付单并进行录入 财务负责人根据付款资料进行复核并进行授权审批支付 25 第四十六条 备用金管理执行司财发 [2020]49 号《 XXXX备用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更新文件规定(附表 16 现金、支票借据)。 第八章 资金的信息化管理及实施模式 第四十七条 资金的信息化管理将紧随预算管理分阶段进行 首先,跟随局利用各家银行现金管理产品、银企直联跨行资金结算 软件,以及我公司的建行 GTMS 系统做到归集、下拨、计 息、额度控 制、对账等工作的自动化、信息化,并逐步实现与 ERP 软件集成,自 动根据收、付款等业务生成会计凭证。 其次,按照局要求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的信息化,通过局采用的第三 方软件或 ERP 资金管理系统的开发,做到资金预算能及时上报、审核、 汇总,生成预算管理台账和报表。 第三,资金预算管理、支付管理与 ERP 管理集成,有效控制资金 支出。 为了使每笔资金支出受控,逐步实现只有通过 ERP 的审批形成 的支付指令或付款计划才能通过银企直联对外付款。 让 ERP 成为资金 支出的过滤系统,将成本控制、流程控制、授权控 制思想体现在所有资金支出前端,从而最终实现有效控制。 第四十八条 为提高资金集中收支的效率,公司采用建行跨行理财 结算 GTMS 系统实施资金集中收支管理,各单位需加强银行账户的管 理,银行开户必须报公司审批,完善开户手续后,在当地建设银行开设账户并办理银行授权公司集中管理(其他银行将逐步予以撤销),实施通过银行系统资金统一集中收支(见下示意图)。 二级单位指总部直属法人单位、分公司、事业部、专业公司、铁路直管项目、其他直管项目等分支机构;二级单位所属的分支单位,如建筑公司所属山西、内蒙、西北、天津作为三级事 业部,在 GTMS 系统内三级事业部的帐户仍作为二级单位模式直接对公司总部进行归集、下划,只是在 GTMS 系统内的系统帐务作为三级事业部并自动通过建筑公司反映,公司总部直接对三级事业部的代付款等同时需要建筑公司在系统内做账务补录。 1、额度(限额): 各单位资金额度分为支付限额和可用额度,支付限额为各单位银行 尚未支付的实际可使用存款金额(在不存在未达账项的情况下应与实际银行存款余额相等),可用额度为下级单位存放在上级的尚未下划的可请领使用的剩余资金额度。 各二级账户的收入款项存入系统内各自账户后, GTMS 系统实时 自动归集到一级账户并实时增加二级账户的可用额度;二级账户付款 前由下级单位请领、公司总部下划资金,其支付限额、可用额度实时 变更(归集到总部的资金实时增加二级账户可用额度,下划资金时实 时减少二级账户可用额度并相应增加二级账户支付限额),对外支付、 公司一级帐户 公司机关账户 a A 分公司账户 B 分公司账户 C 分公司账户 D 分公司账户 „ 上级下拨 下级请领 自动实时 �级帐户 公司机关账户 b„ �级账户 ��������������������一级账 户 ������������������一级账户 ���� ���级账户 ������ 一级帐户 �������一级 账户 �������级 账户 ���� �级账户 ��������� ����������,��� ��级账户 �������� ���级账户 ������ 27 提现等实时减少支付限额,归集与下划的差额即为分公司尚未 使用的 可用额度。 初始化可用额度:假定公司一级账户存款 2020,二级账户总的 可用额度 1500, A 分公司可用额度结余 10( A 分公司存放公司尚未请 领下划的集中资金为 10,即为 A 分公司的可用额度)。 GTMS 系统内,机关总部制单人员手工调整二级账户可用额度 1500、 A 分公司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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