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内容摘要:

企业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场时,可书面委托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工程项目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指导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工作组,指导事故调查分析,并对有关责任者做出严肃处理。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填写《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表》,记录表一式两份,分别在本企业安全部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三、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 工程项目 质量安全监理 的第一 负责人,应 对本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制定所属项目的值班制度,负责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监理 活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带班生产期间,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 监理 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风险源点的。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