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第十一条 培训过程中介绍情况先务虚、后务实,按轻重缓急安排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 培训中书面讲解、参观现场、操作示范相结合。 第十三条 在新进的前半个月中指定人员对新进员工进行个别辅导,及时解答其疑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解决。 第十四条 员工职前教育 是该名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教育委员会培训一级网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十五条 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在试用期内未参加新员工职前教育,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六条 参加职前教育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七条 未参加新员工职前教育的员工,不得参加进阶的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八条 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为每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证明其培训结果。 第六章 附 则。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