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细则内容摘要:

⑶固定单价合同工程变更中的工程细目及内容,在原合同工程量清单有相应清单细目的,其项目细目及单价不变,仅变更合同工程数量。 ⑷固定单价合同工程变更中的工程项目细目及内容,在原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对应清单细目的,在合同工程变更清单中变更增加相应项目细目,同时按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确定其工程数量和单价,并按合同规定下浮。 ⑸固定总价合同工程变更中的工程细目及内容,不论在原合同工程量清单是否有相应清单细目,均应按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确定其工程数量和单价,并按合同规定下浮。 ⑹ 由于承包商违约或施工不当或承包商风险等承包商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Ⅰ、Ⅱ、Ⅲ、Ⅳ类业主原因工程变更经监理工程师初审通过后,应按指明的支持材料 (工程洽商或会议纪要、单价分析表、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单、申报原因等 )报批费用。 业主原因变更费用需按规定的表格,经监理工程师和 业主 批准后确定。 由业主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原 工程部(设备部) 位已实施,需拆除另建,则应在工程变更费中增列已实施部分的工程费和工程拆除费,但费用不得重复计算。 由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原 工程部(设备部) 位已实施,需拆除另建,已实施部分的工程费和工程拆除费由承包商承担。 业主原因变更的费用具体调整办法应按招标文件计量与支付条款执行。 变更实施 和审计备案 三册五章五节二小节 A版 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第 14页 所有工程变更申请均应按本细则规定表列的形式填写,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申请的递交不得无故拖延。 业主原因 工程变更审计备案 程序 ⑴ 工程变更综合审批且 变更设计图纸在得到业主批准后 , 属于业主原因工程变更时,承包商应立即 按合同规定和综合审批意见 编制工程变更预算 ,报监理工程师初审。 承包商编制业主原因工程变更预算时, 原则 上不得超过工程变更综合审批确定的限额。 ⑵ 管理公司组织造价协审单位审核后,变更工程数量报 业主 工程部(设备部) 审核,变更价格报 业主 计划合同部审核。 其中代建项目变更工程数量和价格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后 应先报代建单位审核,然后再由 管理公司组织造价协审单位审核 报代建单位、业主各部门审核。 业主有关主管部门 审核后,由管理公司组织相关单位按深圳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业局相关规定办理审计备案手续,其中工程变更造价累计增加金额超过审计部门相关规定时应提前通知审计部门到场监督。 审计部门的审定结果应作为最终 批准 和结算的依据。 工程变更的实施: ⑴ 监理工程师按综合审批意见和审计备案意见,向承包商签发《工程变更令》;同时将工程变更登录台账。 ⑵ 承包商按《工程变更令》负责变更工程的实施。 ⑶ 技术评审通过后,变更工程属应急抢险项目,应由业主 工程部(设备部)提议、技术委员会讨论、主任委员认定,并由主任委员 在告知“投资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后 下令立即实施, 在实施开始后 2周内向“投资控制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工程变更情况和认定理由。 承包商按技术委员会审批的技术方案并在设计单位指导下立即进行施工。 批准的工程变更视同合 同内工程管理,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竣工结算按合同内的清单外项目办理。 施工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工程变更项目,按已批准的费用计入当期 “合同清单外项目验工计价表”一并计量与支付。 三册五章五节二小节 A版 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第 15页 工程变更项目的计量与支付应满足招标文件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概算的调整 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的Ⅰ类工程变更的变更概算,作为工程概算调整的依据。 调整概算由勘察设计总承包编制。 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总概算调整费用纳入工程总概算管理。 调整后的工程总概算是 工程项目 投资控制目标。 “调整概算” 应 按原批准概算的编制原则、定额、计费标准及编制期的工料价格进行编制。 变更管理职责与奖罚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工程变更责任人;监理单位主管技术、投资的部门为工程变更归口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初审通过的工程变更由其办公室报送 管理公司。 具体职责是: ⑴ 接纳并上报 Ⅰ、Ⅱ、Ⅲ、Ⅳ类工程变更; ⑵ 组织Ⅰ、Ⅱ、Ⅲ、Ⅳ类工程变更初审(邀请 业主 、设计、 承包商 人员参加); ⑶ 参加 业主 组织的Ⅰ、Ⅱ 、Ⅲ类工程变更的技术评审、造价审核、综合评审; ⑷ 组织Ⅳ类工程变更的技术评审 , 参加 管理公司 组织的Ⅳ类工程变更的 造价审核、综合评审; ⑸ 依据 业主 批准的《工程变更通知单》 督促承包商做好工程变更的审计备案工作, 发布Ⅰ、Ⅱ、Ⅲ、Ⅳ类《工程变更令》,督促 承包商 实施《工程变更令》内容,建立工程变更 管理 台帐。 总体设计院的职责: ⑴ 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 总体 设计方意见 ,对施工图变更设计是否满足总体设计要求负责 ; ⑵ 按 业主 指令负责 其设计的施工图的 变更设计,经检图后向监理工程师发 送工程变更设计文件。 三册五章五节二小节 A版 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第 16页 承包商职责: ⑴ 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 承包商 意见;按《工程变更令》及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的要求 ,负责工程变更的施工;建立工程变更管理 台帐 ; ⑵ 按 业主 指令负责 其设计的施工图的 变更设计,经检图后向监理工程师发送工程变更设计文件。 管理公司 职责: ⑴ 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 Ⅳ类工程变更的 技术评审 , 组织Ⅳ类工程变更的 “造价审核─综合评审”; ⑵ 代表 业主 组织 Ⅰ、Ⅱ、Ⅲ类工程变更的技术评审、造价审核、综合评审; ⑶ 参加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 理 ; ⑷ 协助 业主 办理 Ⅰ、Ⅱ、Ⅲ 、Ⅳ 类工程变更 审计备案 ,协助 业主 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台账。 代建单位职责: ⑴ 参加 业主 组织的 代建项目 工程变更的技术评审、造价审核、综合评审; ⑵ 参加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 理。 业主 职责: ⑴ 委托管理公司 组织Ⅰ、Ⅱ、Ⅲ类工程变更的“技术评审─造价审核─综合评审”; ⑵ 报批Ⅰ类工程变更; ⑶ 审批 工程变更; ⑷ 参加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 理 ; ⑸ 向 总体设计院或 设计单位 或 承包商 下达编制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的通知。 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工程变更管理,实行工程变更管理奖罚制度。 基本原则是: ⑴ 工程变更管理实行审批制,严禁未经批准或无正当理由自行变更并施工的行为。 三册五章五节二小节 A版 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第 17页 ⑵ 鼓励从工程利益出发,提出明显改善设计功能、运营维修条件或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的工程变更,并给予奖励。 ⑶ 为提高工程管理效益, 业主 将定期对 业主 原因工程变更作定量分析,作为对 业主各部门、 管理公司 、总体设计院、监理单位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 根据考核结果, 业主 对相关单位或当事人的业绩或责任实施奖罚。 ⑷ 为减少或杜绝不合理或不必要的变更发生,投资控制 委员会 将定期对工程变更的过程管理实施事后监督检查。 对虚报工程变更费用,处理工程变更事务及审核变更费用把关不严或失职的,造成不合理工程变更发生或工程损失的行为,一经核实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附则 业主 通过工程变更台账,对深圳市轨道交通二期 3 号线成本及工程变更费用实施动态管理。 只有经批准并纳入监理工程师变更管理台账的工程变更,才视为有效合同工程,予以计量支付和竣工结算。 本办法由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0 年 11 月 颁发的《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作废。 三册五章五节二小节 A版 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第 18页 业主 、 管理公司 、 总体设计院 、 监理工程师提出业主原因变更提议同意同意不同意总体设计院提出意见监理工程师提出意见并估价不同意管理公司提出意见不同意同意业主各部门提出意见不同意同意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工程变更申请指令施工总承包 ( 含施工图设计 )业主原因变更申请提议程序 三册五章五节二小节 A版 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第 19页 承 包 商 申 请( 技 术 方 案 及 估 价 )同 意不 同 意监 理 工 程 师 初 审 ,总 体 设 计 院 意 见同 意设 计 单 位 进 行 施 工 图设 计 并 报 业 主 批 准Ⅰ 类 工 程 变 更 申 请 审 批 程 序承 包 商 报 价 , 管 理 公 司 组 织 审 计 备案管 理 公 司 组 织 、 业 主 相 关 技 术 领 导主 持 技 术 委 员 会 进 行 技 术 评 审 , 并 出 具 技 术评 审 会 议 纪 要不 同 意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估 价不 同 意同 意投 资 控 制 委 员 会 综 合 审 批不 同 意同 意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发 工 程 变 更 指 令承 包 商 根 据 确 定 的 技 术 方 案估 价 并 报 批同 意管 理 公 司 及 时 报告 审 计 部 门同 意监 理 工 程 师 组 织上 会 材 料同 意同 意 同 意审 批 时 限 : 7 天审 批 时 限 : 7 天审 批 时 限 : 7 天审 批 时 限 : 4 天审 批 时 限 : 3 天时 限 : 7 天 三册五章五节二小节 A版 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第 20页 承 包 商 申 请( 技 术 方 案 及 估 价 )同 意不 同 意监 理 工 程 师 初 审 ,总 体 设 计 院 意 见同 意设 计 单 位 进 行 施 工 图设 计 并 报 业 主 批 准Ⅱ 类 工 程 变 更 申 请 审 批 程 序承 包 商 报 价管 理 公 司 组 织 审 计 备 案管 理 公 司 组 织 、 业 主 相 关 技 术 领 导主 持 技 术 委 员 会 进 行 技 术 评 审,并 出 具 技 术 评 审 会 议 纪 要不 同 意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估 价不 同 意同 意投 资 控 制 委 员 会 综 合 审 批不 同 意同 意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发 工 程 变 更 指 令承 包 商 根 据 确 定 的 技 术 方 案估 价 并 报 批同 意管 理 公 司 及 时 报告 审 计 部 门同 意监 理 工 程 师 组 织上 会 材 料同 意同 意同 意审 批 时 限 3 天审 批 时 限 : 7 天审 批 时 限 : 7 天审 批 时 限 : 3 天审 批 时 限 : 4 天时 限 : 4 天 三册五章五节二小节 A版 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第 21页 承 包 商 申 请( 技 术 方 案 及 估 价 )同 意不 同 意监 理 工 程 师 初 审,总 体 设 计 院 意 见同 意设 计 单 位 进 行 施 工 图设 计 并 报 业 主 批 准Ⅲ 类 工 程 变 更 申 请 审 批 程 序承 包 商 报 价管 理 公 司 组 织 审 计 备 案管 理 公 司 组 织 、 业 主 总 工 办主 持 工 程 变 更 洽 商 会 议 ,监 理 填 写 洽 商 记 录不 同 意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估 价不 同 意同 意业 主 分 管 工 程 部 ( 设 备 部 ) 领导 综 合 审 批不 同 意同 意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发 工 程 变 更 指 令承 包 商 根 据 确 定 的 技 术 方 案估 价 并 报 批同 意同 意管 理 公 司 与 审 计 部 门 沟 通按 月 汇 总 向 “ 投 资 控 制 委 员会 ” 汇 报审 批 时 限 :3天审 批 时 限 :4天审 批 时 限 :3天审 批 时 限 :3天审 批 时 限 :5天审 批 时 限 :3天 三册五章五节二小节 A版 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第 22页 承 包 商 申 请( 技 术 方 案 及 估 价 )同 意不 同 意监 理 工 程 师 初 审 ,总 体 设 计 院 意 见同 意设 计 单 位 进 行 施 工 图设 计 并 报 业 主 批 准Ⅳ 类 工 程 变 更 申 请 审 批 程 序承 包 商 报 价 , 管 理 公 司 组 织 审 计 备案监 理 工 程 师 主 持 工 程 变 更洽 商 会 议 , 并 填 写 洽 商 记 录不 同 意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估 价不 同 意同 意业 主 工 程 部 ( 设 备 部 ) 经 理 综 合 审 批不 同 意同 意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发 工 程 变 更 指 令承 包 商 根 据 确 定 的 技 术 方 案估 价 并 报 批同 意同 意管 理 公 司 与 审 计 部 门 沟 通按 月 汇 总 向 “ 投 资 控 制 委 员会 ” 汇 报审 批 时 限 : 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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