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施工合同范本内容摘要:

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 (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 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在图纸会审和 设计交底后 ____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 )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 6 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 48 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己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 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 10 天内组织验收。 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 4 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 5 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 7 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 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 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 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 5 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