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系统实验室管理规范内容摘要:

名称和地址、样品信息、送检日期、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及结果仅与被检样品有关的声明等信息。 第三十五条 检测报告的格式和用语应符 合有关规定或标准的要求。 检测报告实施批准人、审核人和制表人三级签字制度。 第三十六条 当对已发出的检测报告有实质性修改时,明确规定应收回、更改和重新签发的检测报告和责任人,以及补救措施和事故处理措施。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兽医实验室应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归档范围 和分类方案 ,定期立卷、归档。 第三十八条 兽医实验室应加强档案的管理 ,设 立 档案 室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应 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十九条 兽医实验室 应建立完整的人员技术档案 、 仪器设备档案 、检测记录与报告档案。 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及相应原始记录 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检测报告及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0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规范由 农业部 负责解释。 附件 1:各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基本要求 附件 2: 各级兽医实验室设施与环境要求 附件 3: 各级兽医实验室人员资质要求 附件 4:各级 兽医 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要求 6 附件 1: 各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基本要求 实验室级别 检测项目分类 国家级 区域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备注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 一、二、三、四类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病 理 学 实验室病理解剖 √ √ √ √ √ √ √ √ √ √ √ √ 组织病理切片 √ √ √ √ √ √ √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 √ √ √ √ 血 清 学 HI、 AGP、 ELISA 、乳胶凝集试验、胶体金试纸、试管凝集试验检测血清抗体 √ √ √ √ √ √ √ √ √ √ √ √ √ √ √ √ 补体结合试验检测血清抗体 √ √ √ √ √ √ √ √ √ 中和试验检测血清抗体 √ √ √ √ √ √ AGP、 ELISA、胶体金试纸检测抗原 √ √ √ √ √ √ √ √ √ √ √ √ √ 病 原 学 免疫荧光试验检测抗原 √ √ √ √ √ √ √ 病原分离鉴定(接种动物除外) √ √ √ √ √ √ √ √ √ √ 市、县级仅检测常见细菌 细菌药物敏感性试验 √ √ √ √ √ √ √ √ √ 病原体接种动物试验 √ √ √ √ √ √ 分子生物学 PCR 试验 √ √ √ √ √ √ √ √ √ √ √ √ 基因序列分析 √ √ √ √ √ 7 附件 2: 各级 兽医实验室设施与环境要求 1. 县 (市) 级 兽医 实验室 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 内部 环境等应符合 BSL1 实验室的要求 ,局部达到 BSL2 实验室要求。 实验室总 建筑 面积不低于 200 平方米。 实验室应 当 分别设置有: 解剖室、 接样室、样品保藏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和档案室等。 2. 地(市)级 兽医 实验室 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 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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