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生定为 L级。 第十一条 员工的定级审批权限参照任用审批权限规定。 第三节 任免 第十二条 任免指在集团或地区公司范围内对员工的职务任用、工作管理范围情况进行公布。 第十三条 需要进行员工任免的情况包括:员工通过竞争上岗、入职、调动、晋升、降职、离职等,担任 /辞去总部各中心业务经理、地区公司本部各部门业务经理、 15 地区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各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务。 前述情况发生时,应分别由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或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任用管理权限,发出任免通知。 第十四条 员工任免通知发出前应根据任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五条 集团总部人员 的任免应在集团总部、并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在地区公司进行公布。 地区公司人员的任免应由行政人事部在地区公司内部进行公布。 各级人员的任免应同时发放通知给予被任免人员。 第四节 内部调动 第十六条 内部调动是指集团总部内部及地区公司内部人员的调动。 实行内部调动是为达到在集团总部内部及地区公司内部建立合理人员流动渠道的目的。 第十七条 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集团总部员工内部调动,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各地区公司员工的内部调动手续办理。 第十八条 内部调动分为根据员工的要求及部门的招聘要求两种情况进行。 第十九条 如员工根据自身的情况及 发展的需要提出调动申请时,需填写《调动审批表》,征得调出及调入部门的同意,并由调入单位进行面试考核后,根据录用权限规定报相关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 所有手续须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 /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的安排下进行,调动人员须符合新岗位的任职要求,调动亦须符合调入部门 /项目公司的编制要求。 第二十条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 /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也可根据用人部门的要求在公司内部实行调动。 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 /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挑选合适人选与其面谈,候选人符合聘用要求且有意进行调动时,与其单位协商;经候选 人所在单位同意候选人调出后,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 /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安排调入部门对其进行面试考核;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 /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拟写录用意见,根据录用权限规定报相关公司领导审核与批准。 第二十一条 办理调动后,员工凭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 /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发出的《调动通知书》到新单位报到。 第二十二条 员工调动必须符合定岗定编规定,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 /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须确保调动人员符合新岗位的任职要求,须符合调入单位的岗位及编制要求。 第二十三条 员工调动后的薪金福利按照调动后的岗 位执行。 16 第五节 统筹调动 总则 第二十四条 “统筹调动”是指全集团范围内跨地区人员的调动。 实行统筹调动是为适应集团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迅速发展, 通过全集团范围内的人员调配以满足各地区的人才需要,实现全集团人力资源共享。 第二十五条 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员工统筹调动的统筹、审核、监督,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具体办理与各地区公司有关的统筹调动手续。 统筹调动的类别及办理程序 第二十六条 统筹调动分为集团总部人员统筹调动、储备人才统筹调动、各地区人员统筹调动三类。 第二十七条 集团总部人员统筹调动指集团总部将人员调派到总部驻外地分支机构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储备人才统筹调动指集团总部每年根据各地区公司人才需求,将集团总部统筹招聘并经过培训的应届大学生分配到各地区公司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各地区人员统筹调动指原属各地区编制的人员因业务需要调派到不同地区工作的情况。 第三十条 按照被调人的级别,统筹调动的审批权限与任用审批权限相同。 其中,地区公司 G级以下人员的统筹调动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地区公司 G级以上人员的调动须由常务副总裁审批。 第三十一条 统筹调动程序如下:。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发放调动通知一式四份分别给原单位、新单位、被调人及存档; 被调人原单位出具被调人工资转移通知单; 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下发落编、行政费用预算、工资标准等转移通知单给新单位;安排被调人签署聘用补充协议 (如需要)。 原则上, 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征询被调人所在单位及本人意见 集团总部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 地区公司上报拟调派人员名单或空缺岗位名单 被调人所在单位负责人、领导意见 (两天内 ,如未按时 反馈意见 ,则视为 同意 ) ;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报常务副总 裁审批,或由总裁最后审定( E 级或以上) 17 注:如被调人所在单位 认为调动可能 严重 影响 该单位 工作时, 可在两天内申请集团 召开讨论会或以书面形式 对调动进行评估 ,以 确认调动 是否合理。 调动评估由行政人事管理 中心组织进行,地区公司领导、总部有关部门参与,其中, G 级及 以上人员的 评估 由集团领导 参与。 如出现异议时, 最终由集团领导决定 是否 调动。 统筹调动人员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统筹调动前由集团明确员工调动后的职位与工作内容,如需要,则签署聘用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 统筹调动后的人员编制、行政费用预算均纳入新单位,由新单位进行考勤、培训、工资奖金发放、工作考核等各项管理。 如属集团总部人员统筹调动而新单位无人员编制的,由集团总部在进行人员统 筹调动时明确增编、追加预算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集团总部驻外地分支机构人员的日常考核分别由各地区公司进行,年终考核由总部进行。 月度奖金及年终奖金均按照考核成绩相应发放。 第三十五条 员工统筹调动后如户口在原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可由原单位办理,新单位对其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进行扣款,并按缴费总额定期划帐返还原单位。 统筹调动人员的薪金福利 第三十六条 统筹调动人员不再保留原级别待遇,所有薪金福利按照新岗位的级别标准确定。 第三十七条 无论集团总部和各地区公司是否实施探亲假制度,属于统筹调动的员工都享有探亲假待遇,休假天数、假期待 遇按有关法规执行,并可将探亲假拆分享受,但每年休假次数不得超过因私路费报销次数。 第三十八条 因私路费报销指统筹调动员工休探亲假,和在非休探亲假的情况下因私回家探亲,可按新职级获得一定次数的往返双程路费(包括乘坐公共汽车、轮船、火车与飞机标准仓费用,但不包括市内交通费用)报销。 被调人持调动通知到新单位报到 被调人在原单位进行调动工作交接 新单位安排被调人工作,同时确认被调人新的行政级别、工资奖金等标准 18 第三十九条 除储备人员外,其他统筹调动人员按照新级别享受标准租房补贴。 (集团另行签订包含年薪在内聘用合同或由公司安排住房的不享受租房补贴。 ) 租房补贴与因私路费报销次数(往返)标准如下: 级别 租房补贴(元 /月) 因私路费报销次数(次 /年) 广州地区 北京地区 天津地区 上海地区 B+ 900 900 1000 950 6 B 900 900 1000 950 6 B 900 900 1000 950 6 C 900 900 1000 950 4 D 900 900 1000 950 4 E 800 800 900 850 4 F 800 800 900 850 4 G 800 800 900 850 4 H 600 600 700 650 3 I 600 600 700 650 3 J 600 600 700 650 3 K 500 500 600 550 2 L 500 500 600 550 2 注:如成立其它地区公司,则租房补贴标准另行确定。 第四十条 统筹调动员工在各地区公司享受各项福利待遇时,如需按入职年限计算相应待遇的,须将该员工调动前在集团总部和其他下属公司工作的时间一并计算。 第六节 竞争上岗 总 则 第四十一条 竞争上岗是指在集团内部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拔、任用各级人才。 实施竞争上岗有利于建立激励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 第四十二条 推行竞争上岗,应坚持定岗定编、择 优上岗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专业化、年轻化的原则。 适用范围 第四十三条 原则上 D 级(即总部中心、地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下职位的空缺 19 均应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填补及实施。 第四十四条 下列职位不适用本办法: 涉及公司安全和重要机密的职位; 因所需任职条件特殊形不成竞争的职位; 公司相关政策规定或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认为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 条件和资格 第四十五条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当年绩效考核(或前一年,考核时间不少于 6 个月)均应被评定为普通及以上等级;竞争上级岗 位或其他单位岗位的,绩效考核成绩均应在良好或以上等级; 具备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是公司的正式在编员工。 第四十六条 实施竞争上岗原则上应按照资格条件逐级晋升。 对优秀人才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其中竞争 G级以上级别(包括 G 级)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在下一级岗位至少任职一年;竞争初级主管、中级主管、高级主管的人员竞聘条件一般不作其他限制。 组织管理及责任 第四十七条 集团总部、各地区公司应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包括竞争上岗常务办公室): 集团总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 组长:总裁,副组长: 常务副总裁、副总裁 竞争上岗常务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管理中心主任 办公室成员: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人事组成员、相关业务部门人员 地区公司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竞争上岗常务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总监 办公室成员:行政人事部人事组、相关业务部门人员 第四十八条 集团总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集团总部各部门人员及由集团总部任命的各地区公司人员(即地区公司本部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竞争上岗工作。 各地区公司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由各地区公司进行任命人员的竞争上岗工作。 第四十九条 在竞争上岗 过程中,各级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及常务办公室均应负有以 20 下职责: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的全面工作,并对整个过程进行领导,对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合理性负责;确定最终上岗人选并审批各阶段考核结果;确定落选人员的处理方案;协调和组织、领导各部门协作共同保证竞争上岗制度的落实和结果的有效性。 竞争上岗常务办公室 : 负责 竞争上岗的各项准备工作,提供技术和档案支持,提供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各种相关资料和表格;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竞争上岗过程中的日常工作,整理各阶段的结果并为上岗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条 集团总 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同时享有对各地区公司的竞争上岗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权利。 如各地区公司未能按照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进行人员任用,集团总部有权否决,并责令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进行岗位竞争及任用。 第五十一条 各有关单位应协助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落实,应指定专人作为竞争上岗工作的联络员,负责竞争上岗的上下联络和所在单位的具体日常工作;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各级员工正确认识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 程序和方法 第五十二条 集团内部各单位实施竞争上岗,原则上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如有特殊情况,各单位可在坚持公平、公正、公 开原则的基础上,由单位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适当调整。 公布职位。 通过多种形式,在集团、公司内公布目标职位的岗位工作责任书,明确岗位名称、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资格条件,在资格条件中要明确共同条件和特殊条件。 并公布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有条件及有需要的公司可将竞争上岗的内容在集团范围内公布,其他地区公司员工要求参加竞争上岗的应在条件许可下给予满足。 公开报名。 一般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也可采取领导推荐、员工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所有报名人员均须填写《竞争 上岗报名与资格评审表》。 如报名人数在 5 人以下的,应另行按照招聘的程序同时执行外部招聘,并按照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的方式进行资格评审、笔试、面试。 资格审核与资历评审阶段(满分为 30 分) a)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应充分尊重目标岗位所在专业部门、项目公司的意见,可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需要对资格评审部分的项目与分值进行相应调整,以满足不同岗位的需要; 21 b)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应对报名人员的资历填写进行核对,核对后报目标岗位所在的管线领导审核,如存在明显虚报瞒报重大事项或者与该岗位任职资格相差太大的,可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竞聘 资格; c) 对报名人员每月考核分数进行统计,得分有 2 次及其以上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竞争上岗; d)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从学历、在岗时间、工作经历、级别等方面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并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按照标准进行打分,满分为 30 分。 对参与竞争同一岗位的人员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列并公布其得分。 公布期为 7 天,公布期间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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