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评价制度内容摘要:

急诊手术由住院总审批。 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或住院总审批。 六、特殊麻醉与 镇痛审批权限 (一)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诊治 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资格认证或授权的麻醉与镇痛。 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生机构向医院以及医师颁发专项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 已取得相应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的权限。 (二)高度风险麻醉 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处,由医务处决议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 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负责实施。 (三)急诊手术麻醉 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 若属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 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状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时期,值班医生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详细状况主持其以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四)新技术、新项目 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同时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格能力评价和授权制度》的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由医院上报省卫生厅审批。 必要时由省卫生厅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七、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一) 麻醉 医师 取得执业资格 时 , 或 麻醉 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 5 晋级 承担 上 麻醉 时,应 当 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 ,书写述职报告 ,填写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麻醉 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 ” (见附件 ) , 交本科室主任 ; (二)科主任组织 科内专家小组 对其技术能力 讨论 评价后 ,提交 医务处; (三)医务处组织 专家组 (包括本学科专家、外科专家、手术室、药剂科、院感办等相关专业), 对其 进行 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提交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 讨论通过 ; (四)医务处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 讨论通过 ; (五)医疗质量 管理委员会 主任签批; (六)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结果 院内公示; (七)医务处备案。 八、监督 管理 (一)医务处 ( 质控办 ) 履行 管理、 监督 、 检查职责 ; (二)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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